全年环境污染治理完成总投资95143.99万元。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约394吨,氨氮削减约29吨,二氧化硫削减约254吨,氮氧化物削减约346吨。大气环境质量: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85μg/m3下降12μg/m3,同比下降14.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μg/m3,比2016年42μg/m3下降12μg/m3,同比下降28.6%;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四项指标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泾河地表水平镇桥(国考)断面和王村大桥(出境)水质综合评价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达到75%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国家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全区耕地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未发生重金属、石油等新的土壤污染问题。环境噪声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dB(A)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dB(A)以内。(来源:《崆峒区2017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