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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六个方案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8-06-26

 

 

 

 

崆办发〔201874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平凉市365bet中文网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

六个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区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2018年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乡村振兴推进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文明风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文明创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城乡文化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平凉市365bet中文网址办公室

                                                                                       201868    


 

 

2018年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规范有序、整洁文明的城市形象,根据《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区委四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区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扎实开展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型整治向长效型管理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由经验型管理向规范型管理转变,努力使城市环境更安全、更干净、更有序、更文明。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全年计划实施城乡规划建设重点项目六类69项,其中:续建33项,新建27项,前期9项。续建项目3月底前开工建设,新建项目4月底前全面开工,同时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逐项目明确时间进度、质量要求和工作措施,盯紧抓牢每个节点、每个月份、每个季度,有步骤、分层次、逐环节推动落实。

1.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4项,其中:续建11项,新建3项。总投资89.98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26.13亿元。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崆峒镇、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平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建。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375吨,总库容21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77万立方米,建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垃圾收运系统和现有垃圾填埋场封场及超填垃圾倒埋处理等设施,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平凉市天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1座,初沉砂池2座,二沉砂池2座,高密沉淀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扩建配电室;扩建3.5m3/d处理系统,最终达到处理规模8.5m3/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4.中心城区背街小巷道路提升改造。配套建设雨污管网等市政设施,年内建成。总投资1525万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835万元。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5.平凉中心城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对中心城区范围内老化严重的纸坊沟(南部山区水源地至南环路段)和东西大街两个路段给水管网进行改造,总长度9827米,年内建成。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6.快中心城区智慧城市建设。按照智慧交通管理要求,分三年实施路面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改造、区间测速抓拍系统、标志牌、交通智能指挥集成后台等,提升管理水平,改善目前监控设备落后,部分地段管理困难的问题,年内建成隔离护栏、区间测速抓拍系统等,加快建成中心城区智慧交通管理基础建设项目。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口设计视频监控系统37处,主要建设内容为前段监测点、后端设备、移动执法系统等,年内建成中心城区数字城管工程。

牵头单位: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7.公厕建设及维修改造。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厕整体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方式分为新建、原址拆除重建、“旱改水”等,年内新建公厕11个,维修改造88,配建17个。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二)加大城市生态建设

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区城镇绿化覆盖率由34.67%提高到37.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7.9平方米提高到9平方米,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率达到74%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公众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绿化改造提升行动目标。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崆峒山大景区,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三)建立五项城市管理机制

1.严格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按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在中心城区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全部或部分处罚权,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强化源头控制、过程监管,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协调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落实“路长制”管理机制。制定《平凉中心城区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由区城管委牵头,各街道、相关乡镇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制工作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确定路长和网格员,突出部门、单位城市管理工作重点,明确路长职责和履职方式,采取全面巡查、建立台账、督促落实、考核奖惩的方式,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实现城市管理常态长效。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街道、社区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临街单位、店面、住户切实履行“五包”责任,做到门前市容环境卫生整洁,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完好,门前“三小车”停放有序。对“五包”责任不到位的,提高保洁有偿费收取标准。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崆峒镇、区工商局、区执法局、区食药监局、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构建志愿者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组建广覆盖、常参与的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以街道为单位招募群众志愿者。建立志愿者定期巡查机制,突出发挥对行人乱闯红灯、乱丢垃圾、乱停“三小车”等方面的劝导作用,实现城市共建共治共享。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全面推行诚信机制。全面推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等8种情况纳入失信黑名单范畴,采取从严审核、限制参与、行业禁入等措施,加大行政约束力度。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开展六大城市管理专项行动

1.开展违法建筑清零行动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中心城区各类违法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动态化管理,对新增违法建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拆除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国土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厉打击私自倒卖土地及在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占用国有土地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从严查处向违法建设当事人提供砂石、水泥、商砼、钢材等建筑物料的企业和经销商,依法打击违规拉运车辆;查处无建房资质的“黑包工头”。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严厉打击出租出售违法建筑行为,对相关部门认定的违法建筑和临街住宅开墙变为商业用房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国土部门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房管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公安部门对租赁户不予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

1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一是在重点区域和城区主干道,落实24小时严管、18时动态保洁措施,保洁质量达到“六无六净”和“双五”标准(“六无六净”: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泼撒物及呕吐物、无人畜粪便,路面净、道沿净、墙根净、绿带净、树穴净、雨水口净;路面尘土每平方米不超过5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二是在城区次干道,落实全天16小时动态保洁措施,保洁质量达到“六无六净”标准;三是在城区街巷道路,实行专人保洁和12小时动态保洁,保洁质量达到“四无”标准(无垃圾堆积、无砖瓦土石、无杂物堆积、无人畜粪便);四是在城乡结合部支路及背街小巷,落实“一次普扫、分时段巡回保洁”制度,确保路面无积存、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开展“八沟一河”环境卫生整治。确定专人对“八沟一河”环境卫生进行常态化清扫保洁,河道卫生达到“四无”标准(无垃圾堆积、无漂浮物、无垃圾焚烧行为、河堤无“三乱”),加大日常巡查监管,严查向“八沟一河”倾倒垃圾行为。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执法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中心城区公园、广场、花坛、绿地管理,整体达到“六无一净”标准(无果皮纸屑烟蒂、无人畜粪便、无泼撒及呕吐物、无饮料瓶塑料袋、无砖瓦石块、无落叶堆积物,防护栏干净整洁)。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强垃圾斗点管理。对破损的垃圾箱(斗)及时更换维修,完好率达到95%以上,整体达到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无垃圾污水外溢、无三乱标准。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机制。一是在中心城区实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落实时定点”投放和收运模式,确保生活垃圾收运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管理,坚决杜绝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装及乱堆乱倒;三是制定《平凉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及收费机制,采取定车、定时间、定路线上门循环收集的方式,及时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四是扩大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覆盖面,将小诊所、农村卫生所等小型医疗机构逐步纳入收运服务范围,努力实现平凉中心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执法局、区住建局、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开展环境卫生“全民周清扫”。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机关单位和责任区域清扫保洁,持续抓好中心城区爱国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对环境卫生差的单位挂牌警示,加大曝光力度,限期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柳湖镇、崆峒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域无垃圾责任区域,做好环境卫生清扫。加强对各单位的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卫生死角,采取下发督办件的形式,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

1)对中心城区各街区、门店、公共场所市容市貌进行全方位整治,确保达到“八无”标准,即:无乱泼乱倒、无乱摆乱放、无乱拴乱挂、无乱挖乱占、无乱搭乱建、无明火明灶、无露天烧烤摊点、无积雪积冰。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工商局、区执法局、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大流动摊点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全面清理十里长街、崆峒大道、红旗街、新民路、解放路等路段流动摊点。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1)加大老旧车、黄标车淘汰力度。严格落实重点车辆限行禁行措施,对黄标车、无标车、大货车、农用车及三轮摩托车等实行限行禁行管理;全力规范监测点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严防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城区道路扬尘控制。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采取湿法作业方式,落实“一扫十洒十喷”抑尘措施,对支干道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路面扬尘,达到城区主要道路不起尘、支干道路无扬尘、背街小巷无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城区露天烧烤治理。全面取缔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督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收集净化设施,确保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达标。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以创建文明工地为目标,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工地卫生达到“六无”标准(工地出入口无污泥积水、进出车辆无带泥行驶行为、工地内无裸露垃圾堆放、工地外无砖瓦石块和堆积物、工地周围无人畜粪便、工地围墙无“三乱”)。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严格落实《平凉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对城区烟花爆竹销售门店、柜台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未经审批的门店、柜台依法予以取缔;从严查处未经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开展市场秩序规范行动

1)加强各类专业市场管理。大力整治城区专业市场,依法查处出场经营、占道经营、妨碍交通、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引导、督促广大经营者退路进场,营造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管理规范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各类马路市场管理。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马路市场,规范整治统一划定的马路市场,严查出线经营、占道经营、乱倒垃圾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点和砂石销售点,严禁在城区设点经营,对已迁址城郊的煤炭市场和废品收购站点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止回城经营。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开展户外广告治理行动

加强中心城区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区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进行排查摸底,建立详细档案。严格落实门头牌匾、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对未经审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横幅、条幅、灯笼、移动式灯箱、广告牌、墙体广告依法予以拆除;对破损陈旧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责令更换,拒不更换的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解决六类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如厕难问题

1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加快城区116座公厕新建、改造、配建进度,确保按期建成投用。认真研究公厕后期管理维护问题,确定专人负责公厕保洁和管理,确保整体卫生达到“六无四净三通”标准(“六无”:无痰涕纸屑、无屎尿溢塞、无积尘蛛网、无污泥、积水、无蝇蛆、无明显臭味;“四净”:地面、蹲位、挡墙净,粪槽、尿槽、池斗净,门窗设备净,周围环境净;“三通”:自来水通、照明电路通、排污管道通)。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旅游景点、车站、大型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公厕建设管理,确保保洁质量在“六无四净三通”的基础上,力争达到国家二类公厕标准。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着力解决噪音污染问题

制定《平凉中心城区噪音管理办法》,严厉整治各类扰民噪音,具体达到“七无”标准(无机动车乱鸣笛行为、无公共场所娱乐集会产生的噪音、无使用音响器材产生的噪音、无家庭室内发出的噪音、无各类工业企业噪音、无建筑工地噪音、无沿街门店和游商游贩使用高音喇叭噪音扰民行为)。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着力解决小区管理问题

大力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活动,积极动员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集中整治规范居民小区和单位院落内车辆停放、环境卫生、绿化和公用设施,及时清理墙体“三乱”和垃圾杂物,确保垃圾袋装率达到100%,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小区环境。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着力解决犬类管理问题

制定《平凉中心城区犬类管理办法》,实行犬类饲养登记审批制度,对城区流浪犬进行集中清理。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畜医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着力解决“三乱”问题

1)对辖区内建筑物外立面、公共设施上的“三乱”进行全面清理,抓好日常清理覆盖,做到随有随清;落实小广告追呼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三乱”行为。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由监管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要求,对责任区域内的“三乱”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公厕导向牌、果皮箱、垃圾斗、公厕、公交候车厅、站牌、线路交接箱、电缆接入箱、电线杆等设施上的“三乱”,并抓好日常清理覆盖,做到随有随清。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着力解决出租房屋监管问题

制定《平凉市崆峒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抓好三项创建

1.抓好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创建活动,落实全天候卫生保洁制度,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柳湖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抓好“门前五包”标兵创建活动。制定《“门前五包”示范街区创建实施方案》,统一制作“承诺标识牌”,建立常抓常管工作机制,接受市民监督。积极开展“门前五包”标兵评比活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配合单位:区食药监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抓好“文明市民”创建活动。制定《崆峒区文明市民守则》,积极开展“城市文明卫士”“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和城市共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文明市民综合评选标准,年内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开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体现,是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把各自工作谋划部署好、组织落实好。

2.密切协助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城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职责,每月召集会商,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普遍性、反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开展重大联合执法行动要及时与市城管委办公室衔接,市、区部门联动,互通情况,合力推进。

3.强化督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区爱卫办、区全域无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汇总通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区城管办和区全域无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兑现奖惩,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宣传报道,弘扬新风正气,曝光不文明行为。同时,对区爱卫办挂牌督办的单位,要及时在区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区文明办要推进城管宣传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教育引导市民群众提高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社会氛围。

 

附件:2018年市容环境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2018年乡村振兴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深入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文明崆峒建设步伐,现结合全区2018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着力提升乡村群众法治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年内实现全区农业增加值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6个贫困村1000名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全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2%

二、重点任务

(一)乡村绿色发展

1.2018年全区造林绿化任务为7.14万亩。其中:完成新植任务3.63万亩,补植3.33万亩,建成绿色通道265公里(折合面积0.18万亩)。具体任务:

1)各乡镇实施2017年造林补贴试点1.4万亩,2018年三北五期工程0.5万亩,乡村面山绿化治理工程0.5万亩,水源地绿化工程0.05万亩,乡村义务植树0.17万亩,绿色通道265公里(折合面积0.18万亩),实施林业助建新农村绿化美化点17个。

2)在安国镇上李村、油坊村、西阳乡姚湾村北面山实施义务植树工程1万亩,栽植苗木110万株,在城区北面山裸露地带实施绿化治理工程100亩。

3)各乡镇实施生态工程补植补造3.33万亩,实施种苗基地工程1.2万亩。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加强农村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大峡门乡、上杨乡等石料开采矿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抑尘设施安装到位,洒水降尘,切实防治石料开采扬尘污染,同时督促石料开采企业做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从严查处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严禁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开展采矿、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崆峒镇、峡门乡、上杨乡、麻武乡、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水保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持续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引导农膜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学选择使用农膜,加大农户交售旧膜补贴力度,建立村级回收点,积极推广“以旧换新”回收模式,加大企业“财政奖补”力度。在西阳乡、寨河乡、四十里铺镇、安国镇、峡门乡建设专业化回收网点5个,推进农膜捡拾机械化试验示范,开展农田覆盖地膜物理性能、力学性能测试调查及农田地膜残留量监测工作。切实做好尾菜肥料化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尾菜沼气化利用技术示范推广。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4.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措施。根据全区畜禽养殖现状,认真扎实开展禁养区区域摸排,对划定的禁养区域,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禁养措施。

牵头单位:区畜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5.农村公路绿化。2018年实施乡村水泥硬化路17个乡镇 498.96公里。其中,安国镇30.4公里,白庙乡11.1公里,白水镇17.1公里,草峰镇61.5公里,大秦乡14公里,大寨乡40.5公里,花所镇20.4公里,崆峒镇31.4公里,柳湖镇20.4公里,麻武乡8.7公里,上杨乡19.9公里,四十铺镇46.2公里,索罗乡18.8公里,西阳乡53.5公里,峡门乡21.5公里,香莲乡41.6 公里,寨河乡41.9公里。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二)乡村环境整治

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下大力气实施“五清”、整治“六乱”、推进“五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清扫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地段的垃圾,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的不良现状。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清除柴草”。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清除粪堆”。清除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人畜分离,房内院落整齐清洁。

牵头单位:区畜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清除杂草”清除乡、村主干道,房前屋后,道路两旁以及路坡上的杂草、垃圾、枯死树枝、树叶等,不留死角,做到道路周围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清除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乡村社道路整洁畅通。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改灶”。对中心城区及城中村范围内厨房灶台进行排查,将厨房灶台改用节能灶具,将燃煤灶台全部拆除,改用电、天燃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8.“改暖”。支持实施燃气、电能采暖设施改造,对各乡镇燃煤锅炉采取淘汰并网、清洁能源替代或达标治理三种方式整治;对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暂不具备整治条件的,要求使用清洁煤,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各街道,区工信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9.“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区畜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并长期坚持

10.“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农村环卫一体化建设。与桑德集团合作,加快实施全区农村环卫一体化处理项目,3月底前覆盖17个乡镇的230个行政村。完成所有行政村垃圾箱(桶)、分类收集房(仓)、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配置,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对乡镇政府驻地及乡村道路、村组道路、村庄内进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最终运至海螺水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力争农村垃圾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乡村治理

围绕全区农村工作大局,在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上聚焦发力,深入推进平安崆峒、法治崆峒和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办好乡村依法治理“十件为民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以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共安全“雪亮”工程三大信息系统为支撑,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积极构建“三级平台、四级管理”组织体系,实现“网格全覆盖、工作零缝隙”,在社会治理补短板强弱项上实现突破。2018年底,区综治中心(90%以上的乡镇和30%以上的村(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及社会治安秩序大整治行动,坚决做到“五个防止”。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统筹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机构、目标责任体系和各项制度机制,对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犯罪,打击整治枪爆、赌博违法犯罪,在开展严打严重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上实现突破。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开展“反邪教工作提升”活动。持续深化无邪教典型培育活动,开展大宣传行动,建成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基地,在组织实施教育转化三年攻坚行动上实现突破。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4.健全落实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实行居民户口制度,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全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去年基础上提高1%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5.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动态管理机制和社会单位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快以国省道为重点的智能交通系统和农村地区为重点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用车、低速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监管制度。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6.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出台公共法律法务建设意见,建立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汇聚法律服务力量,为农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7.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建成法律服务大厅,完善驻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落实注册律师咨询接待值班制度和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质量评审制度,实行法律援助咨询受理和案件办结补贴网上网下同步进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8.健全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维权机制。乡、村调解组织达到100%,案件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8%以上。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9.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市上方案,制定《崆峒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制度,强化落实,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方位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行业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10.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推进逐级信访。严格执行“一办法一细则”规定的“五种不予受理”和“三个不再受理”要求,引导上访人逐级反映诉求,减少信访上行。对群众越级反映的信访事项,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对受理不及时、办理不规范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减少到市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越级走访和大规模集体访,努力创建信访工作“三无”区(无进京越级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 

牵头单位:区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实施乡村振兴推进行动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细落实各自责任,强化力量配备,明确验收标准,细化年度任务,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资金,抽调专门人员,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深入开展。各责任单位要在落实好各自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村民大会、张贴标语、运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城市创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平安崆峒”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乡村绿色发展、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大力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引导广大乡村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树立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乡村群众参与乡村绿色发展、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建立乡村绿色发展、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的目标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将把落实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2018年乡村振兴推进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2018年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和停车秩序,提升全区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道路通行水平,推进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结合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实现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提升家庭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重点整治项目

在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八类突出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主要针对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随意乱停靠上下客、快递运输车违法停靠装卸货物、僵尸车乱停乱放等行为。

(二)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行经人行横道线不按规定减速、停车、不礼让斑马线、在人行横道线或网格线内停车等候等行为。

(三)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占道。主要包括实线变道、穿插排队等候车辆、连续变道以及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主要包括无牌上路、假牌套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证、假证等违法行为。

(五)酒驾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主要针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开车接打手机、抽烟、滥用远光灯、不系安全带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六)货运机动车违法。主要包括货车特别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建筑运料车等工程运输车闯禁区、超载超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型货车不按通行规定及通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七)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主要包括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八)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区域

在全区范围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基础上,重点针对以下区域开展集中整治:

(一)重点区域(4个):东大街(新民路至解放路)、绿地广场周边、崆峒大道花鸟市场周边、崆峒大道二中桥周边。

(二)重点道路(8条):南环路、崆峒大道、柳湖路、临泾路、西寺街、柳树街、北后街、九天庙巷。

(三)国省道、重点县乡道路(1个):滨河北路(彩虹桥至四十里铺瑶峰头段)。

(四)重点农村道路平交路口(1个):国道312辅线与索花路路口。

四、重点整治任务

(一)更新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1.新建交通信号灯(518套):分别是312国道与马安公路什字(马峪口什字)、柳湖路与兴园路什字、312国道与兴园路丁字路口、312国道与吴老路丁字路口、政府路与吴老路什字路口。

2.新建人行横道灯(536套):分别是312国道与马安公路什字(马峪口什字)、柳湖路与兴园路什字、312国道与兴园路丁字路口、312国道与吴老路丁字路口、政府路与吴老路什字路口。

3.新建高清电警抓拍系统(518套):分别是312国道与马安公路什字(马峪口什字)、柳湖路与兴园路什字、312国道与兴园路丁字路口、312国道与吴老路丁字路口、政府路与吴老路什字路口。

4.新建不系安全带、抽烟、接打电话抓拍系统(518套):分别是312国道与马安公路什字(马峪口什字)、柳湖路与兴园路什字、312国道与兴园路丁字路口、312国道与吴老路丁字路口、政府路与吴老路什字路口。

5.新建智能车流量抓拍分析系统(518套)分别是312国道与马安公路什字(马峪口什字)、柳湖路与兴园路什字、312国道与兴园路丁字路口、312国道与吴老路丁字路口、政府路与吴老路什字路口。

6.新建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5台):分别是312国道与马安公路什字(马峪口什字)、柳湖路与兴园路什字、312国道与兴园路丁字路口、312国道与吴老路丁字路口、政府路与吴老路什字路口。

7.新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926套):分别是312国道与马安公路什字(马峪口什字)、柳湖路与兴园路什字路口、312国道与兴园路丁字路口、312国道与吴老路丁字路口、政府路与吴老路什字路口、柳湖路与果园路什字、崆峒大道与广成路什字、解放路什字、新河湾什字。

8.新建区间测速3处):分别是张高公路(张寨至高寨)、泾河北路(曹湾点)、泾河北路西段(官庄村庙底下点)。

9.新建智能高清违停抓拍系统43套):分别是甘沟路西景园市场、法院巷、行署巷、上县巷北段(西大街至红旗街段)、上县巷南段(红旗街至南环路段)、下县巷北段(东大街至红旗街段)、下县巷南段(红旗街至南环路)、天馨北路、西城路、朝阳街、市人民医院门前、市人民医院东侧巷道、甘沟路、华明路、来丰路、新科路。

10.施划道路标线18000平米,安装道路护栏1000米,新增隔离桩400个、标志牌160面。

11.改造升级现有红绿灯16处):分别是崆峒大道与广成路十字、公园路十字、北门什字、新民北路十字、解放路十字、西新桥十字、西城路与西大街十字、行署巷与西大街十字、天馨路与崆峒大道十字、东大街与广成路十字、南门巷与南环路十字、宝塔路与柳湖路丁字、崆峒大道与兴北路丁字、崆峒大道与定北路十字、解放北路十字、崆峒大道与宝塔路十字。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810月底

(二)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围绕重点整治道路、区域、路段,突出重点整治项目,立足岗点勤务,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通过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划分责任区,科学运用设卡拦截、监控抓拍等手段,全面查处酒驾、闯红灯、随意掉头、超速、飙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日有行动、每日见成效。开展针对大货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的“净场行动”,严格贯彻落实5吨及以上大货车全城限行、十里长街三轮摩托车限行制度。公安、住建、执法部门对施工车辆和渣土车辆进城作业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实施“一严二净三遵守”管理制度(加盖篷布要严实,轮胎要干净、车体要干净,严格遵守通行时间、严格遵守通行路线、严格遵守通行速度)。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并长期坚持

2.开展道路停车秩序整治行动。划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加大对车辆违停乱放现象的处罚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秩序井然。坚持疏堵结合,统筹规划、管理收费停车泊位,充分发挥停车收费的杠杆作用,减少路内停车需求。加大对车辆违停贴单、处罚、劝离、清拖力度,彻底杜绝车辆聚集违停、垂直违停、双排违停、摊贩车辆违停及大型车辆违停等违法行为,全力解决部分路段通行难、主要道路车辆停放难、背街小巷管理难等问题。对医院、学校等交通吸引较大的区域,做好周边停车资源发掘工作,设置即停即走车位,减少停车需求,缓解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加大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文明停车的宣传,规范内部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秩序,减少占道设摊现象。结合棚户区改造,改善小区内部道路的通行和停车条件,牵头物业公司推广小区车位共享的做法,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工信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并长期坚持

3.开展城区道路高峰期交通堵点治理行动。对城区常态化拥堵路段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分析导致交通运行不畅的主要原因,认真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严格采取“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网格运行、责任明确”的方式,按照警力随着交通流量走、警力跟着堵点走的要求,对路面实行无缝管控,消除管控盲点,车流高峰时段,全体执勤人员在主要路段、路口、堵点全力疏堵保畅,平峰时段加强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推进文明交通行动

1.开展“五个一”交通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参观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参与一次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拍摄一张文明交通照片和创作一幅文明交通绘画作品的“五个一”教育实践活动,号召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文艺节目等形式,对文明交通作品进行展览、宣传,努力营造校园文明交通养成环境。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组织家长、学生开展文明交通体验活动,促进家庭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规范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推行交警、学校、学生家长“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共同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全区学校道路与公路交叉处至少安装1处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学校周边路段交通运行情况的实时监管,确保师生出行安全。严格落实《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校车服务方案》,对配有校车的崆峒文武学校和配有生活用车的平凉二中、平凉五中,通过加大校车配置和运行投入,改善校车服务能力,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满足本校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和安全管理要求。健全和完善“一车一档”基本信息数据库,安装和更新校车安全监控系统,实现与区安全管理监控平台的联网,定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开展交通陋习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路口交通秩序管控,集中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跨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必罚、上限处罚。积极开展“红袖章”、文明行车等活动,教育引导驾驶人、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及时劝阻行人横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和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并长期坚持

4.开展文明交通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为文明交通点赞”和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等活动,在区广播电视台、区门户网开设交通整治行动专栏,在原有《曝光台》栏目的基础上,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护栏、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全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形成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并长期坚持

5.开展“文明交通周劝导”行动。以“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为主题,将每周五确定为全区“文明交通劝导日”,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准驾驶员和违章扣分司机,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志愿者分别在公园路、广场东西口、北门什字等路口,组织志愿者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期,针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随意翻越护栏、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除陋习、讲文明、遵交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直机关工委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文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总体部署要求,根据各自任务分工,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认真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专门督促检查,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强化协调联动,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群策群力、综合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联动管理、协作配合,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形成协调有力、运转高效、执行顺畅的良好工作机制。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以超常规的态度和措施推进整治行动。

3.强化综合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资金筹措和保障,做足专项宣传、执法设备、重点项目的经费保障。执法部门要依照现有法律法规依规顶格处罚,提高交通违法行为违法成本,对不服从管理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恶意投诉或打击报复行为,要迅速查明情况,依法从严查处,保护执法人员权益。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整合力量资源,推动形成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源头管理、综合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整治动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整治成效,工作情况定期报送,重要情况及时报送,形成边管理、边完善、边总结、边提高的良好局面。

4.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声势。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有碍秩序、有损形象的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全方位、多层次做好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面支持、参与文明崆峒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2018年文明交通整治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2018年文明风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夯实文明建设基础,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新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建设一批覆盖城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好人评选,深化文明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公民素质教育,培树社会文明新风,着力提升城乡群众文明素养。全区市民教育普及率达60%以上,文明提升行动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公益广告占比达5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教育群众。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统筹抓好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等各项工作,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入脑入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开展培训班、主题党课、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基础。配合全市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赛,举办崆峒区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演讲、征文比赛,提升教育活动成效。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文联、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深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落实《崆峒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2018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进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高学习质量。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必读书目和培训内容,组织开展辅导培训、专题研讨、集中学习。持续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评选命名第七批区级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区级学习型党组织集中复查。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加强基层理论教育工作。坚持区乡村三级联动,充实“百姓宣讲团”队伍,组织开展“百姓宣讲团”百场宣讲活动,推动党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等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开通区门户网站“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和“崆峒发布”“崆峒宣传”“崆峒先锋号”等微信公众号的理论在线专栏,不断巩固和扩大理论宣传阵地。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组织理论工作者开展研究阐释,推出一批有思想、接地气、有温度的研究成果,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二)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行动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创建在崆峒山景区、平凉烈士陵园、平凉二中、区博物馆、崆峒笑谈传承演艺中心分别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宣传牌5面,在解说词、展馆展厅中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世界文化遗产日、清明节、全国公祭日等节日举办法律法规宣传、“纪念先烈·报效祖国”等主题活动不少于3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7月底

2.主题公园的创建集中在南山公园、西门口花坛、三里塬花坛、西新桥花坛、西郊花园、东湖公园、宝塔公园、柳湖公园布设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五大发展理念’’“善行义举榜”主题景观、“遵德守礼”提示牌。更新南山公园法治宣传长廊宣传牌、好人墙,利用公园广播等载体,通过音乐、科普讲座等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东关办、西郊办、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87月底

3.城区“一街一场”的创建在东西大街、崆峒大道、泾河大道、南环路、来远路、双桥路等路段和人民广场、绿地广场、南门什字等商业街区人行天桥栏杆、交通隔离带、公交车站、路名牌等公共场所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等公益广告主题景观、宣传牌、提示牌打造统一规范、大方美观的宣传阵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西郊办、中街办、区执法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7月底

4.居民社区的创建在中心城区各社区、住宅小区以宣传牌、文化墙、橱窗等形式布设核心价值观“24”;有条件的社区、小区可以围绕反映社区发展历程的图片、实物史料历史名人及嘉言懿行等内容布设民俗博物馆、记忆留存展厅,展示当代模范人物和新乡贤的先进事迹50%的社区要布设中国梦、“崆峒好人”、社区(小区)好人墙3处以上,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街道

完成时限:20187月底

5.公共场所的创建1)在汽车站、火车站、新世纪购物广场、新世纪超市、中山商场、平凉宾馆、广成大酒店、新都酒店、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崆峒融兴村镇银行、兰州银行平凉分行、崆峒山风景名胜区、崆峒大剧院、崆峒区博物馆、图书馆、崆峒旅行社等公共场所,采用LED屏、灯箱广告、广播、宣传牌、展架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布设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的公益广告,投放一批宣传画、宣传册。(2)城区各建筑工地和临时围档、围墙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时政类公益宣传,公益广告占75%以上。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金融办、区文旅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7月底

6.村级文化中心的创建依托地域文化资源,在各乡镇、村社建立“乡村民俗”博物馆、乡村记忆留存展厅、主题墙,收集反映村庄发展历程的图片、实物和史料等,培育农村特色文化品牌。在村社人员密集区域、文化广场醒目位置,书写墙体宣传标语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栏),年内各乡镇每个村都要布设一批村规民约牌、乡村功德录、民俗文化墙、孝道“红黑榜”、村社好人墙,最少各抓建示范村2个。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旅局

完成时限:20187月底

7.交通路网的创建在高速公路东西出入口、国省主干道分别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十九大精神宣传至少2面,并做好定期维护更新。在出租车、城乡公交车车体、农村客运公共汽车和公交候车亭、乡村停靠站布设、张贴、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善行义举榜等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占比达50%以上。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执法局、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20187月底,并长期坚持

8.校园的创建分利用学校宣传栏、教学楼走廊、橱窗、黑板报、LED屏等载体布设“遵德守礼”提示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 等公益广告。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经典诵读等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7月底,并长期坚持

9.企业的创建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要结合厂区美化亮化,结合文化体育、娱乐类设施建设,在显要位置制作、悬挂核心价值观宣传牌不少于2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87月底

10.机关的创建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办公楼、会议室、宣传栏等场所布设“遵德守礼”提示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要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文化墙,公益广告不得少于3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7月底

(三)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宣传活动

1.持续开展“崆峒好人”评选。认真做好各级各类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典型人物的推荐评选工作。制定“感动崆峒人物”“崆峒好人”评选表彰奖励暂行办法,6月、12月各评选一期“崆峒好人”并发布“崆峒好人善行义举榜”。各单位各部门半年至少推荐“崆峒好人”候选人1名以上。开展感动崆峒人物评选活动,适时举办颁奖晚会。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加大模范人物宣传推广。利用“崆峒发布”“崆峒宣传”等两微平台制作发布微视频,运用“道德讲堂”、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等形式,大力开展“崆峒好人”、“感动崆峒人物”、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活动。区门户网、区广播电视台要继续办好“身边的感动”专题专栏;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编创好人故事汇,拍摄好人微影视作品,编排好人文艺节目,设立以孝道为主要内容的“孝道红黑榜”“善行义举榜”“好人榜”至少3面,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文化墙等形式布设“凡人善举”主题墙街1处。在春节、重阳节、“五一”劳动节等节日期间,有针对性的对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开展帮扶慰问不少于2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

1.持续开展“争做文明有礼的崆峒人”主题活动。

1)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宾馆、饭店、酒店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布设文明餐桌公约和倡导节约的公益广告宣传画,在餐桌上摆放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就餐不剩饭不剩菜”为主要内容的提示牌,显著位置悬挂张贴文明用餐标语。开展“文明餐馆”评选活动,普及文明用餐礼仪,宣传就餐食品安全知识,倡导节俭的用餐习惯。年内建成3条示范街,抓建50个以上机关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示范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201810月底

2)开展“文明旅游”行动。在崆峒山风景名胜区、崆峒旅行社、平凉宾馆、广成大酒店、新都酒店等星级宾馆饭店、星级农家乐,运用宣传牌、宣传海报、宣传画册、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劝导,引导游客告别旅游陋习,自觉维护旅游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丢乱扔、不随意攀爬、不乱写乱画,形成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年内抓建示范点50%以上。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9月底

3)开展“文明养宠”行动。开展“宠物不扰民、生活更安宁”为主题的文明养宠整治行动,严管流浪狗、流浪猫,规范市民养宠行为。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畜医局

完成时限:201810月底

4)开展“文明上网”行动。以“净化网络空间、倡导文明上网”为主题,引导党员干部、居民群众、中小学生文明上网、文明用网,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引导网民创作和转发文字优美、健康文明的网络信息,倡导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争当文明信使、文明用户。积极开展网络监督志愿服务活动,加大网络舆情管控,督促网站文明办网。

牵头单位: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9月底,并长期坚持

5)开展“文明祭祀”行动。在春节、清明节、“寒衣节”等节日期间,利用区门户网、区广播电视台、崆峒宣传、崆峒发布等媒体发布“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议书,引导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告别祭祀陋习,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用现代、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时代新风。积极探索在中心城区、公墓、园林设立固定祭祀点,引导规范群众文明祭祀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11月底,并长期坚持

2.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七夕节、重阳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纪念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典诵读、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民俗文化内涵,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贤、阖家团圆、孝老敬老中弘扬文明新风。年内开展活动最少5场(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要以“抵制天价彩礼、倡导文明婚俗”“向高价彩礼说不”为主题,深化群众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文明新风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破除陋习、遵纪守法。制定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的具体标准和审批制度;教育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纳入党员教育管理之中;向办理婚姻登记新人发放“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承诺书,全区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严厉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等行为;推进少数民族聚集区移风易俗工作,打击非法乱建庙宇或一切披着宗教外衣实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并趁机敛财的行为;加大高价彩礼婚姻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审理涉离婚案件、婚约财产案件中,依法打击高价彩礼;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农村工作重点内容之中,列入精准扶贫范畴;创排一批体现移风易俗主题的文艺节目,组织“泾河新时代文艺小分队”到各乡镇(街道)巡回演出;举办“相约崆峒”电视相亲节目、集体婚礼、青年联谊会各1期(次);依法查处胎儿性别鉴定的非法中介机构和人员;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形象生动地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加大“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村级示范点建设,年内各乡镇建成示范点不少30%。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农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宗局、区法院、区文旅局、区卫计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五)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1.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志愿者服务队”三级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等制度。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要加大志愿者招募宣传,号召党团员、青年、学生等带头加入志愿者队伍;各单位各部门要动员本单位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队伍全覆盖;各乡镇要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展壮大自己的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充实崆峒区志愿者协会队伍,全区18个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年内均注册志愿者100名以上。积极引导组建医疗救助、城市管理等专业化、社会化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9月底

2.深化“凡人善举·情暖崆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利用“3· 5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崆峒旅游文化节等节日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采取结对子、菜单式、互动式、体验式等方式集中在村(社区、学校、敬老院等地开展文化体育惠民科普宣传展示法律咨询援助健康知识普及、移风易俗和“一对一”帮扶解困志愿服务活动。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加大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按照精准帮扶、按需帮扶、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形式,在社区探索建立“爱心银行”志愿服务平台,通过企业赞助、社会公益组织投入等形式,建立爱心基金,落实志愿服务积分回馈制度。年内在乡镇(村)、街道(社区)、公安、教育、卫计、工商、税务、政务大厅等单位建设一批示范点,各乡镇(村)建成1个党员干部志愿服务示范点,各街道(社区)建成1个“爱心银行”志愿服务示范点,公安部门建成1个文明交通劝导示范点,教育部门建成1个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示范点,卫计、工商、政务公开办、国税、地税等部门在服务窗口各建立1个青年志愿服务示范点,要结合实际,悬挂统一的标识牌,公开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志愿服务项目,为市民提供座椅、开水、自带食品加热、避雨、手机充电、应急联络等服务,使志愿服务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政务公开办

完成时限20187月底

(六)加大舆论宣传引导

1.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彩信等传播途径,在区门户网、区广播电视、崆峒宣传、崆峒发布、微信公众号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专栏,在“文明崆峒”专栏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身边感动等板块,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道德建设、法律法规等宣传。区广播电视台继续开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专栏,同步做好“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系列作品刊播工作,坚持每天刊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讲文明树新风”、市民公约和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等公益宣传。区门户网、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在网站首页呈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做好“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系列作品、“中国梦·凡人善举天天看”微纪录电影刊载传播。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现有的工作群或微信公众号推送传播社会主流价值信息,每周推送信息不少于2篇(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典型宣传。围绕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道德模范、“崆峒好人”“感动崆峒人物”、移风易俗等各类先进典型,通过百姓宣讲团、道德讲堂、拍摄微电影、讲故事、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精心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深入挖掘、选树、推广各类先进典型,区门户网、区广播电视台刊播先进典型至少20期,全力报道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力争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出一批叫得响的先进工作典型和重大人物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网信办、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社会宣传。设计制作一批美观大方、经济适用、群众喜欢的手提袋、手机挂件、文化衫、雨伞、水杯等小物品、小饰物;印制发放《文明礼仪知识手册》《文明崆峒画册》《市民文明公约宣传挂历》、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0万份,投放到景区、车站、宾馆饭店、窗口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群众家庭,让宣传走进百姓日常生活,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8月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文明风尚培育行动,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通过微电影、微小说、讲故事等多种渠道,加大对文明风尚培育行动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统筹协调,密切合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密切合作,积极开展活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在文明风尚培育行动中的薄弱环节,同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全体人员参与文明风尚培育行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附件:2018年文明风尚培育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2018年文明创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为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细落小落实,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区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小区、文明街区、文明窗口、文明商铺、文明市场等“微文明”创建活动,启动第六批国家级、第十四批省级、第二十二批市级、第十三批区级各类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工作,开展2018年度“文明崆峒·城市之窗”评选活动,进一步夯实文明崆峒建设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文明村镇创建

1.扎实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做好国家、省、市、区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年内培育四十里铺镇、白水镇、白庙乡争创国家级文明村镇,培育崆峒镇、安国镇、大寨乡、花所镇、索罗乡庙后村、安国镇油坊村、柳湖镇土坝村争创省级文明村镇,培育西阳乡、寨河乡、麻武乡、柳湖镇十里铺村、花所镇光明村、白水镇永乐村、白庙乡栾塬村、大寨乡赵塬村争创市级文明村镇,做好第十三批区级文明村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加快“八个一”示范工程建设。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文明村镇创建、“和谐五星”创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讲堂、志愿服务队、文化广场、好人榜)示范工程,年内建成白庙乡贾洼村、索罗乡庙后村、安国镇油坊村3个省级示范点,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个区级示范点。注重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更多村镇积极参与“八个一”示范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持续开展“和谐五星”创评活动。修订完善《“和谐五星”评选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2018年“和谐五星”创评活动,11月中旬完成表彰授牌。各乡镇广泛开展十大孝子、好儿媳、好儿女、好公婆、好妯娌等评选活动,深化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幸福家庭创建评选活动,不断将“和谐五星”评选活动引向深入。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4.大力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在乡村普遍建立乡村红白理事会,制定出台《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婚丧事宜规定、办事程序、酒宴标准和奖惩办法。有效推动村规民约落地见效,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公告乡邻,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持续整治“天价彩礼”、破除封建迷信,强化思想教育,加强法制宣传,适时召开移风易俗现场推进会。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结合乡村民俗民情特点,广泛开展拔河、赛跑、跳绳、篮球、羽毛球、兵乓球、象棋、广场舞大赛等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生活。加大“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村级示范点建设,各乡镇建成示范点不少于30%。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5.强化农村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持续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普及,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结合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标准化村部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开展精神扶贫,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公约、健康生活方式、文明礼仪规范、中华传统美德、涉农法律法规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入脑入心。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长廊、2个村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示范点,开展6次党员干部群众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二)深化文明单位创建

1.巩固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全面深化机关、学校、医院、两新组织、民营企业、宗教场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区财政局、平凉新世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争创第六批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区法院、区交通局、崆峒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平凉市惠君医院、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郊办争创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培育区文旅局、区博物馆、平凉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平凉烈士陵园创建第二十二批市级文明单位,对申报区级文明单位的区南山公墓管理服务所、区畜牧兽医局、区社会福利院、甘肃华运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等单位进行创建验收。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西郊办、 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法院、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畜医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加大“五个一”建设力度。加强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文明餐桌”行动、“遵德守礼”提示牌、网络文明传播“五个一”建设,着力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争创各级文明单位。加强道德讲堂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提升质量内涵,充分发挥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的优势,开展干部职工教育活动不少于12次。成立以单位职工参与的志愿服务队,单位职工常态化参与社会救助、扶贫帮困、植绿护绿、关爱空巢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志愿者人数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30%在门厅、楼道、集中办公区、服务窗口等集中设置一批含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公约、温馨提示语、社会公德等内容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全面提升单位内部温馨度和对外形象。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大力提倡文明用餐礼仪、节约粮食、绿色餐饮等,努力形成“崇尚节约、摒弃浪费”的餐饮文化。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传播网络文明。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三)深化文明家庭创建

1.开展文明家庭创评活动。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家庭道德、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健康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广泛开展“好公婆”“好儿媳”“好妯娌”等评选活动,积极倡导夫妻和美、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妇联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家规家训征集、好家风传承、“家风评议”“亮家风传家训”等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从自身做起,讲道德,重家风,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深入推进“母亲讲堂”“女性道德讲堂”等品牌活动,推动新时代家庭家风建设,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每个家庭。推出1-2个优良家风家庭,挖掘出一批具有传承借鉴意义的家规家训。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村5个,美丽庭院示范户50户,举办“母亲讲堂”不少12次,开展“女性道德讲堂”活动累计不少于50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妇联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四)深化文明校园创建

1.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评选命名首届区级文明校园。培育平凉二中、平凉五中、平凉七中、西郊小学争创省级文明校园。培育平凉十中、白水镇白水中心小学、寨河乡高寨小学、区朝阳街幼儿园、区实验小学创建市级文明校园。对申报区级文明校园的广成学校、兴合庄回民小学、平凉八中、白水镇中心幼儿园、白水镇永乐小学、白水镇甘沟中学、上杨乡中心幼儿园、上杨乡下杨学校、上杨乡早庄小学、大秦乡中心小学、麻武乡麻武学校、花所镇花所中学、花所镇中心小学、寨河中心小学、寨河中学、大寨乡大寨学校等学校进行创建验收。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深入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金种子”工程。利用升国旗、主题班会、道德讲堂、晨会、学生沙龙、征文、少先队队会、共青团团会、团队日、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活动机会,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演讲、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或文艺展演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教育实践、继续开展好“我们的节日”“网上祭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新时代好少年等活动,深入开展节水、节电、节粮等“三节”教育活动,从珍惜一粒粮、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等衣食住行的小事入手,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开展以"感恩”“孝道”等为主题的“四个一”感恩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广泛参加“学雷锋”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鼓励学生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组织学生在每个学段至少参加1次学工学农生产体验劳动,农村学校应普及适当形式的种植或养殖,进一步增强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加快校园文化建设。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加强校园领导班子建设。抓好《中小学生守则》《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大力加强校训、校徽、校标(歌)、校史馆(陈列室)、科技馆(劳动、艺术)、板报、橱窗、文化墙、广播站、校刊、团队室、荣誉室等文化载体建设,加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活动场地建设,夯实校园文化活动阵地。优化校园布局,提高办学条件,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坚持不懈抓好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和网吧、出版物市场、餐饮市场、商业门店、临时摊位、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提质增量。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执法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4.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推进管理特色学校、教学特色学校、课程特色学校、文化特色学校、德育特色学校、体艺特色学校、科技特色学校建设,构建起 “一校一品”的基础教育新格局。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强化饮用水、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日常卫生的监督与指导,提高学校卫生工作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保障学生健康,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环境,进一步推进“健康校园”建设。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五)深化“微文明”创建

制定下发《2018年“文明崆峒·城市之窗”创评活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文明小区、文明街区、文明市场、文明商铺、文明餐馆、文明窗口创评活动,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秩序良好,环境舒适,经营诚信的微城市文明创建示范点,着力打造5个文明小区、2个文明街区、5个文明市场、20个文明商铺和20个文明餐馆,引领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工信局、区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政务公开办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成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业务干部指导的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有效推动文明创建工作。

2.完善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属事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居民小组)四级责任体系,落实定领导、定部门、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的“五定”制度,建立表彰通报制度,对创建工作推动有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表彰嘉奖,对创建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通报。

3.强化措施。区委宣传部要牵头抓总,对全区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和督查调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细化清单任务,制定完成时限,强化考核机制,使创建工作落小落细落实。

 

附件:2018年文明创建引领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2018年城乡文化建设行动方案

 

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方案》和《城乡文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结合2018年全区文化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文化产业大厦等6个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的全覆盖建设和免费开放,实施城市街道、社区、乡镇、村社体育健身工程,加大对城乡文化活动指导和培训,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电影、观赏文艺演出、参加文体活动等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更好保障。开展“千台大戏送农村”“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积极培育和生产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打造1-2个文艺精品。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推进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

投资6000万元,完成崆峒区文化产业大厦主体工程建设。投资470万元,完成区博物馆展厅改造项目。投资400万元,完成湖镇泾滩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投资479万元,完成崆峒山古建筑群修缮工程。投资943万元,完成崆峒山古建筑群一期消防工程。投资400万元,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二期。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柳湖镇、崆峒山大景区、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工程

建成柳湖镇赵堡村、八里村,四十里铺镇瑶峰头村,白水镇大潘村文化大院和崆峒镇鸭儿沟村文化广场项目5个,每个项目完成投资50万元。建成寨河乡高寨村、白水镇焦庄村2个文化广场维修项目,每个完成投资40万元。建成柳湖镇八里村“乡村记忆”博物馆和平凉市新世纪柳湖春酒业有限公司行业博物馆(文化大院)各1个。建成东郊社区、兴合庄社区,新民路社区、东大街社区,二天门社区等5个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建设崆峒镇等14个乡镇省级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村舞台”)示范点34个。建成上杨乡固定放映点1个。建成宝塔公园全民健身路径1条,四十里铺镇笼式足球场1个,四十里铺镇体育健身中心1个。在崆峒镇等乡镇建成村级农民健身工程15个。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

1)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公共体育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增加服务项目1-2个,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设施使用效率。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阅读辅导、艺术培训、科学普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化服务2次;面向农村留守妇女、流动妇女开展心理咨询、文艺活动等方面的文化服务2次。在农民工等流动人口集聚地开展流动图书借阅和数字文化服务等活动2次以上。各乡镇、街道组建老年体协、老年艺术团等文体组织1个。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改革。争取中央、省级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进乡村、进校园送文化活动150场次。举办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务培训、公益讲座、艺术交流等活动3次。完成252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人。推进区文化馆理事会体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和数字公共图书馆项目资源,在安国等7个乡镇初步构建区级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获取数字文化资源。征集挖掘整理全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传统文化、文化遗产、红色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有4个以上非遗项目建立数字资源库。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崆峒镇、白水镇、安国镇、草峰镇、白庙乡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4)推进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区级公共文化资源,开展基层文化人才培训100人次,开展自办文化社团组建辅导、节目编排,图书编目,文物宣传等活动10次。以“三区”人才计划为基础,选派到省、市专业单位、院校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培训或进修学习5人次以上。选派区级文化专业人才和文化专业优秀大学生到乡镇开展文化支持18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二)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1.主题活动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线,举办全区“讴歌新时代·图说新崆峒”书画、图片展3次,举办全民阅读活动10次,开展戏曲进校园12次。乡镇、街道年内至少开展一场主题活动。实施“文化进村入户暖心工程”,广泛开展志愿者送图书、送戏曲、送书画等文化惠民活动2次。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崆峒山大景区,区文联、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节庆活动。配合办好中国平凉国际马拉松、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崆峒山站)及甘肃平凉第六届登山挑战赛、全国围棋业余7棋王争霸赛、“李宁﹒红双喜杯”2018年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甘肃平凉站)等大型体育赛事。开展崆峒文化旅游节、文艺调演、社火调演、戏曲大赛、校园文化节、群众演唱会、全民读书月等系列公益文化活动10次。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千台大戏进乡镇”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文化惠民活动。组织“泾河新时代文艺小分队”送文化下基层巡回演出50余场次。开展流动图书服务不少于10次。面向贫困村孤寡老人、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开展送图书、送戏曲、送书画、送科普、送展演等服务2次,每次服务人数不少于20人。村级农家书屋开展阅读活动1次,开展演讲比赛1次。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文联、区教育局、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4.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区青少年运动会、篮球赛、校园足球联赛等体育比赛活动,深入推进校园足球活动,全面落实学生“两课三操三活动”。举办“激情绿茵·青春风采”校园足球联赛、“阳光体育.健康校园”中小学校园武术比赛等体育健身竞赛活动。组队参加省、市青少年体育竞标赛,组织青少年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单项体育竞技比赛活动5次。举办“我爱足球”民间足球争霸赛(甘肃赛区)青少年组总决赛、办好崆峒(国际)武术比赛。做好省十四运会男女五人制足球、武术、拳击、游泳4个参赛项目的备战训练,力争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各部门、各单位举办各类体育健身活动2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5.民间自办文化社团活动。区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通过开展辅导培训,积极培养优秀民间文化社团发展,拓展村镇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10次。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成一支10人以上相对稳定的群众自办文化社团,开展活动8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三)培育崆峒文化品牌

1.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四个一”工程。深度挖掘崆峒人文、历史等资源优势做好大型眉户现代戏《八个女人一台戏》编排,完成大型眉户剧目《崆峒山下》演出,拍摄1部民间手工、饮食、农耕、礼仪、建筑等崆峒文化题材“非遗”记录片,完成《泾水流韵》系列文化丛书编辑送审。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区文联、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推进群众艺术创作工程。扎实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创作活动。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引导文艺工作者体验生活,激发灵感,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文艺精品力作,制作一批纪录片、宣传片、专题片或微影视作品。启动泾河文艺奖评选活动,加大文艺作品扶持奖励,不断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支持文学、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爱好者开展本土文艺创作10件,完成3个以上音乐类、舞蹈类、语言类节目的编创,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文联、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3.推进文化品牌工程。完成何霞剪纸、何文华艺瓷盆景系列文化产品的包装提升,开发产品达到10种以上。扶持3种文化产品的精深包装生产及品牌化发展。积极申报崆峒武术、春官诗说唱、崆峒笑谈国家级非遗项目。编写出版以崆峒传说、养生、红色印迹等为主题的崆峒故事3个以上,并编撰成册,出版发行。建设提升崆峒古镇等各类文化集市2处,建成文化集市固定经营门店3个,建成文化产品加工基地1个。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文联、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做好谋划。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今年的各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精干力量,按照《方案》总体要求,做好谋划统筹和任务落实,确保按时限保持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逐项对照靠实工作责任,要把每一个项目、每一项活动安排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制定任务完成时间表,按照时限、保质保量地推进任务落实。在工作中要善于创新,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应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办法,对任务完成不好、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

3.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支持、参与城乡文化建设行动的浓厚氛围,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城乡文化建设行动,为共同维护崆峒形象出力献策。

 

附件:2018年城乡文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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