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8-06-26
崆办发〔2018〕72号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平凉市365bet中文网址办公室
关于印发《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区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平凉市365bet中文网址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塑造崆峒新形象,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加快文明崆峒建设步伐,参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区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区委四届五次会议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核心,以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突破口,坚持创新载体,完善机制,共建共享,久久为功,深入推进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
二、总体目标
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区标兵”成果,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确保到2020年,全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人文素养有效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居全省前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础基本完善,着力建成城乡环境优美、公共秩序井然、公民素质良好的文明崆峒。
三、阶段安排
按照一年夯基础,两年出成效,三年上档次的总体要求,从2018年起,利用3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全面实施文明崆峒提升行动。
(一)夯基固本年(2018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各部门、各单位层层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集中力量、集中精力,补弱项、齐短板,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二)全力攻坚年(2019年)。对照夯基固本年工作完成情况,梳理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抓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乡环境,美化城乡面貌,培树文明新风,提升文明崆峒建设水平。
(三)增效提档年(2020年)。全面巩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成果,长效化落实已建立形成的制度机制,精细化推进城乡建设管理,常态化落实群众性文明创建,基本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重点任务
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问题短板,坚持建管并重,突出教育引导,注重常态常效,全力实施市容环境提升、乡村振兴推进、文明交通整治、文明风尚培育、文明创建引领和城乡文化建设“六大”行动,全面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一)市容环境提升行动
1.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制定落实《平凉市崆峒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项目统领战略,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实施基础配套、商贸物流、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程,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化人居环境,确保到2020年,全区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城镇格局持续优化、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镇环境明显改善。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执法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工信局
2.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深化攻坚行动,加快新民北路东西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实施泾河北路、永康路等城市道路建设及中心城区背街小巷道路提升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市医疗、教育、养老、治安、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物流配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公厕、标准化菜市场等项目建设,完善商业网点,提升社区商业便民服务水平,持续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实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数字城管”“雪亮工程”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打造中心城区新形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城区公交候车亭、报刊亭、阅报栏、标示牌、路灯(电杆)、垃圾箱(桶)、道路护栏、座椅、窨井盖等公共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整体达到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无侵占、无“三乱”现象,完好率达到100%以上。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崆峒镇、柳湖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委政法委、区执法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工商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网信办
3.加大城市生态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快中心城区绿化改造提升,重点实施好绿化节点建设、街头游园改造提升、匝道绿化改造、道路绿化改造、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绿化提升“五大工程”,持续加强南北面山、单位小区、公园广场、街头绿地、街巷道路、停车场等区域景观化、园林化建设,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住建局
4.整治市容市貌综合环境。全面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门前五包”管理机制,确保各门店、物业小区、单位达到“八无”标准(无乱泼乱倒、无乱摆乱放、无乱拴乱挂、无乱挖乱占、无乱搭乱建、无明火明灶、无露天烧烤摊点、无积雪积冰)。实施商铺门店门头牌匾规范提升工程,逐步对各主街区门头牌匾按照“一街一特色”的原则进行改造。按照属地属责原则,加大对中心城区各类违法建筑、“三乱”等清理清查,全面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彻底治理乱搭乱建问题。加大各类专业市场、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的管理,依法查处出场、出线、占道经营、乱倒垃圾等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全面清理十里长街、崆峒大道、红旗街、新民路、解放路等路段流动摊点。加大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八沟一河”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监管,消除卫生死角和盲区。制定《平凉中心城区犬类管理办法》,对城区流浪狗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食药监局、区畜医局
5.整治城市环境污染。加大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燃放和噪音扰民治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格城区拉运渣土、垃圾和建筑物料车辆管理,控制道路扬尘和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取缔城区露天烧烤,提升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执法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食药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农牧局
6.推行精细化综合管理。建立健全中心城区部门、街道、社区网络管理,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崆峒区公共场所违法倾倒垃圾举报奖励制度》,建立路长制管理机制,明确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实施平凉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年活动,建立“1+X”联动机制,推进街区精细化管理、门店精细化管理、道路交通、环卫保洁、街道、社区精细化管理等,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崆峒山大景区,区委政法委、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安监局
7.推行环境卫生“全民周清扫”。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卫生区域进行划片包干,将责任明晰到中心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个体工商户,每周五确定为全区“周末卫生日”,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对“门前五包”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周检查评比、通报整改、媒体曝光等督查检查机制。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执法局、区爱卫办
(二)乡村振兴推进行动
1.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五期、重点生态公益林工程,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因地制宜搞好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四旁”绿化、庭院绿化和村庄公共绿地建设,加快村庄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和环村防护林带建设步伐,确保村庄绿化率达到35%以上。全面加强农村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建立“以旧换新”回收机制,引导做好秸秆、废旧农膜、尾菜回收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措施,实施农村新能源行动,推进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太阳能利用,让乡村的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畜医局
2.加大乡村环境整治。依托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改善为重点,大力开展以实施“五清”(清扫垃圾,清除柴草,清除粪堆,清除杂草,清除路障),整治“六乱”(乱堆乱放,乱修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扔乱倒,乱拉乱挂)为重点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持续抓好“千村美丽”“万村整洁”工程,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全区农村环卫一体化处理项目,为行政村配置垃圾箱(桶)、分类收集仓、清扫工具、清运车辆。启动“厕所革命”三年计划,推进农村改水、改灶、改暖、改圈、改厕等工程,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牵头单位: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爱卫办
3.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农民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农民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以法治为本, 完善农村法治服务,深化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依法保障维护农村、农民权益。坚持自治与法治、德治相统一、相融合,加强村民代表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完善落实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两化一中心”平台应用建设,夯实“平安崆峒”建设基础。推进“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及重点区域整治,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和邪教势力,开展“无邪教乡镇、村”创建工作,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宗局、区法院
(三)文明交通整治行动
1.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出租车、私家车为重点,从严整治酒驾、闯红灯、随意掉头、超速、飙车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规范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行路线,严格落实5吨以上大货车全城限行、十里长街三轮摩托车限行制度。严格规范主要街道路口和繁华地段车辆停放秩序,合理规划停车位,全力解决部分路段通行难、主要道路车辆停放难、背街小巷管理难等问题。加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确保规范有序停放。加大上下班高峰时期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
2.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在全区组织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护栏、随意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活动,规范交通秩序。开展“为文明交通点赞”和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等活动,通过在区广播电视台、区门户网开设专栏、曝光台,引导全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3.开展文明交通周劝导。将每周五确定为全区“文明交通劝导日”,组织志愿者上街进行交通劝导和交通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教育引导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以“文明乘车,从我做起”“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在上下班等人流高峰期,协助交警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建立准驾驶员、违规违章驾驶员“文明交通”上路劝导制度,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广大驾驶员形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意识。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公安分局
4.推进文明交通进校园。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及学生交通违规劝诫活动,号召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骑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组织家长、学生开展文明交通体验活动,促进家庭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交通局
(四)文明风尚培育行动
1.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教育及“国家、法治、社会责任”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平东工委纪念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2.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行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城区“一街一场”、居民社区、公共场所、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交通路网、校园、企业、机关等创建示范点,在全区建立广覆盖、多功能的主题宣传教育阵地网络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落细落小。通过宣传栏、广告牌、LED屏以及雕塑、书画等形式,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强化公园广场、景区景点、商业街区、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等的展示覆盖,确保公益广告占比达50%以上,城区各建筑工地围档、围墙布设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总面积的75%。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融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小区建设当中,积极打造南山公园、人民广场、红旗街、东西大街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和示范街,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社)至少建成1处特色主题墙(街)。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崆峒山大景区、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卫计局、区工商局、区交通局、区金融办
3.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彩信等传播途径,积极搭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传播平台,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核心价值观宣传。持续在区门户网和部门行业微信公众号的重要位置开设专题专栏,继续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影视作品,做好“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系列作品刊播工作。在“文明崆峒”专栏上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板块,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现有的工作群或微信公众号推送传播社会主流价值信息,每周推送信息不少于2篇(条)。结合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设计制作一批美观大方、经济适用、群众喜欢的宣传袋、小物品、小饰物,印制发放《文明礼仪知识手册》《市民文明公约宣传挂历》等宣传资料,让宣传走进百姓日常生活,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网信办、区文旅局
4.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崆峒好人”评选,建立以“崆峒好人”为基础的各类先进人物、模范人物评选推送机制,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善行义举、身边好人等推荐评选。组织开展“道德讲堂”、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基层巡讲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弘扬群众身边的善行义举,建立形成崇尚、学习、争做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关爱道德模范行动,帮助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5.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以“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养宠”“文明上网”“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为主的“做文明有礼的崆峒人”主题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引导市民告别陋习,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创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民俗文化内涵,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贤、阖家团圆、孝老敬老中弘扬文明新风。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整治天价彩礼、铺张浪费、封建迷信,加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带头和群众自治两个关键环节,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和谐新风。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妇联、区食药监局、区文旅局、区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法院、区网信办
6.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充分发挥区志愿者协会、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社会公益组织和各级文明单位、社区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等制度。精心培育打造“青年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公益组织”三大志愿服务品牌,积极探索按需服务、精准服务、结对服务等志愿服务形式,建立“爱心银行”服务平台,深化“三关爱”“凡人善举·情暖崆峒”“情系社区·邻里守望”“党员进社区”“文明交通”等主题志愿服务,加大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五)文明创建引领行动
1.深化文明村镇创建。突出抓点连线拓面,深入实施 “美丽乡村·文明家园”乡村文明行动,全面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文明村镇、“和谐五星”农户、乡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讲堂、志愿服务队、文化广场、好人榜)示范工程,乡镇每年至少建成示范点2个。到2020年,确保区级以上文明乡镇达到80%以上,市级以上文明乡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
2.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以“五个一”(即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遵德守礼提示牌、文明餐桌行动、网络文明传播)建设为标准,推进文明单位扩面提质晋档,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全面深化机关、学校、医院、两新组织、民营企业、宗教场所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文明单位覆盖面。加强创建指导,设计创建载体,确定创建任务,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培育争创一批国家、省、市级文明单位,评选一批区级文明单位,确保到2020年区级文明单位达100%。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对工作停滞不前或有滑坡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不按期申报或复查不合格的,坚决撤销荣誉称号。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3.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家规家训征集、好家风传承、“家风评议”“亮家风传家训”等活动为载体,深化“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讲道德,重家风,传承优良家训家规。研究制定全区文明家庭长效管理办法,做好全国、省、市文明家庭推荐工作,推出一批优良家风建设典型。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妇联
4.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深入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金种子”工程,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评选命名区级文明校园,推荐争创省、市级文明校园。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深化特色校园创建活动。深化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思想道德和文明礼仪教育,持续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的节日”“网上祭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活动。加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活动场地建设。坚持不懈抓好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和网吧、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旅局、区执法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5.深化“微文明”创建。持续开展“文明崆峒·城市之窗”创评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小区、文明街区、文明市场、文明商铺、文明餐馆、文明窗口,着力打造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秩序良好,环境舒适,经营诚信的城市微文明创建示范点,引领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执法局、区工信局、区食药监局、区政务公开办
(六)城乡文化建设行动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项目。持续加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村社区文化室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推进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继续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建立长效运营维护机制。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把街道(社区)、乡镇(村社)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整体建设规划,建设中心城区“15分钟”文化圈,不断扩大文化惠民服务范围。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以机关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社为单位,常态化开展群众性主题文化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崆峒文化旅游节、文艺调演、社火调演、戏曲大赛、交响音乐会、校园文化节、群众演唱会、全民读书月等系列公益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千台大戏进乡镇”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扶持引导文化大院、自乐班、乡村自办文化社团等群众文化发展,拓展村镇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3.培育崆峒文化品牌。围绕崆峒人文、历史、地理等,持续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真正展现崆峒特色文化魅力。扎实推进以唱响一首歌曲、拍摄一部影视剧(舞台剧、微影视作品)、制作一部专题片(宣传片)、出版一套系列丛书为主要内容的文艺精品研究创作“四个一”工程,积极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生活,创作一批精品力作。积极支持文学、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爱好者开展本土文艺创作,进一步精心打造崆峒文化品牌。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文联、区教育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实施文明崆峒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的现实需要,是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区委成立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陈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赵小林任组长,区四大机关相关领导为成员的文明崆峒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作推进、督查考核三个组,负责整个提升行动工作的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
2.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建管合力。为确保文明崆峒提升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全区建立落实领导分级包抓、部门分工负责、市区上下联动、全民共同参与、常态监督监管、问题通报曝光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协同抓好落实。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部门、乡镇、街道,部门负责人包抓责任区域,乡镇、街道负责人包抓村、社区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而下、全覆盖推动工作有力有效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属事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各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体系,分级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协同推进落实。发挥街道社区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文明单位属地管理制度,调动辖区省、市、区各级企事业单位参与,争取市区一家、相互配合、共同落实,消除权责不统一造成的管理盲区。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文明崆峒提升行动,积极通过开展随手拍、有奖举报等活动,激励引导群众参与城乡建设管理、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共同维护崆峒形象。将文明崆峒提升行动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建立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考核,严格执纪问责,确保行动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建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通过发督办件(函)、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落实。
3.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声势。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文明崆峒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全方位、多层次做好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媒体舆论监督,通过区广播电视台、区门户网站等区属媒体进行动态报道,对群众反映强烈、有碍秩序、有害卫生、有损形象的各种不文明、不卫生、不道德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支持率,营造全民支持、参与文明崆峒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
4.强化投入保障,激发全民热情。按照综合性、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把文明崆峒提升行动纳入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每年财政预算创建经费100万元,加大设施配套、氛围营造、舆论宣传和考核奖励。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文明崆峒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经费投入,为行动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物质保障。各社区、村社要创新思维,在全国范围寻找可争取的公益项目,做好筑巢引凤工作,着力改善社区、村落居住环境,提高宜居程度。区属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加大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共同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附件:1.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乡村振兴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3.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文明风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5.文明创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6.城乡文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区域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公民文明素质,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区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区委四届五次会议要求,全力以赴打好城市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攻坚战,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攻坚克难,力争上游。到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以上,努力实现5万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全区建制镇达到乡镇总量的60%以上,省、市列重点小城镇达到乡镇总量的50%以上,实现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100%和水质达标双目标,中心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建设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
二、重点任务
计划用三年时间,加大项目争取及投入力度,全面推进新一轮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逐步建立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与管理体系,彰显城市建设管理特色。
(一)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把推进城镇化与优化产业结构、资源合理开发、生态环境治理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与人口集聚相统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科学规划城镇规模和布局,合理控制开发范围,充分挖掘现有潜力,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1.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平凉中心城区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川区和部分山塬区城镇组团加速形成,聚集能力和区域竞争力不断提升。
2.城市生活和谐宜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供给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管理更加人性化、智能化。
3.城市发展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城镇集约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城镇用地增速低于城镇人口增速,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绿色生产和消费日益成为城市生活主流,节能产品和节能建筑广泛应用,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4.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三年内基本完成全区2.64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持续放大“棚户区改造+”政策效应,配套完善棚改片区范围内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幼儿园、学校、停车库(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发展改革局、区国土分局、区执法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工信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二)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安全高效便利的生活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
1.加快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加强市政工程统一规划和管理,统筹城市给排水、燃气、供热、通讯等各类管网与道路建设,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确保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在城市新建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推行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模式,支持中心城市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项目。
2.加快城市电网建设。将配电网建设纳入城乡整体规划,加快城市配电网建设,实现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加快以枢纽变电站为核心,输配电网架有效覆盖和安全运行的城市电网建设。推进城市电网智能化,满足新能源电力、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需求,增强电力保障能力。
3.加快城镇综合防灾体系建设。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区等重点防治区域,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预警系统建设,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机构建设和灾害应急装备配备,积极开展防灾抗灾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市民防灾救灾意识。
4.加快城镇供水、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加强饮用水水源建设与保护,限期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加强泾河崆峒段水系保护和管理,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5.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能力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鼓励中水利用,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
6.加快基本保障住房建设。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在充分调研论证和认真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先规划、后实施”和“先改造住房最困难群众”的原则,制定改造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分片区、逐年度实施改造,有效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7.加快实施海绵城市工程。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结合绿化景观建设、泾河城区过境段改造提升、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生态建设项目,融合水体开发、生态保护,改造实施一批可用于农业生产、园林浇灌、道路喷洒的雨水积存设施,探索推广透水建材、透水工艺,减少硬质铺装,着力提升雨水收集利用水平。建成一批海绵型示范小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和城市道路,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就地消纳利用70%降雨量的目标。
8.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以提升城市感知能力、网络传输能力及信息处理能力为主线,积极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融合,加快实施“数字城管”项目,启动“雪亮工程”全国试点,建立人口、法人、地理、宏观经济等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构建汇聚公安、消防、气象、交通、环保、人防、应急等各类城市资源的大数据服务平台,努力为城市装上“网络神经”和“智慧大脑”。加强各类智慧APP及信息内容管理,积极探索开发平凉“市民云”APP,实现信息查询、办事预约、生活服务等多种服务,打通城市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创新执法和服务方式,探索建立“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公共基础消防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崆峒镇、柳湖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执法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工商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大城市生态建设。坚持生态屏障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同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城镇化建设,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着力塑造各具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1.增强城市生态服务功能。按照《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提升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相结合,加快实施重大生态保护治理规划和重点工程,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强化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和促进生态修复,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
2.加快城镇绿色建设。以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为重点,以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等为抓手,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准入,持续降低能源、土地、水资源消耗强度,控制碳排放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因地制宜提升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在城镇能源中的比例。加强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资源节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建设低能耗、低排放新型城镇,推进形成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与常规能源清洁化利用相结合的城镇能源体系。加强公园、绿地、景区等生态园林建设,提升城镇绿地功能,将绿色覆盖率转化为城镇竞争力,推动城镇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整治市容市貌环境。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建设高品位、高品质、现代化精品城市为抓手,以开展“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为契机,努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营造干净整洁、管理有序的城市环境。
1.加强主城区管控。以创建城管执法示范街为依托,按照“打造亮点,示范带动”的思路,提升城市品位,创建城市亮点,辐射带动城市整体形象全面提升,努力打造整洁优美的发展环境。用3年时间,着力将东西大街、崆峒大道、南环路、泾河大道等街道打造成城管执法、环卫保洁示范街。
2.实施精细化管理。巩固工作成果,实施城乡一体化综合整治。在继续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违法建筑、户外广告、建筑工地和运输车辆、小广告、大气污染等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的整治,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3.推行市场化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按照“大力购买社会化服务,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原则,将环卫清扫、市政设施维护、“牛皮癣”治理等通过招投标公开竞争的形式,外包给专业管理公司,实行市场化管理。尝试企业买断承包经营等新方式,通过招标选择具有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保洁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管理任务,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食药监局、区畜牧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整治城市环境污染。以改善平凉中心城区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城市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为文明崆峒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1.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不断提高道路湿法清扫率,坚持中心城区14条主要街区的124个路段“四扫四洒四喷全天保洁”作业要求,实行以机械化湿法清扫为主的道路清扫方式,确保中心城区主次道路机械化湿法清扫率提高6个百分点。建立道路扬尘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强化道路扬尘应急处理,对出现的雨后路面淤泥和人行道路面泥土,使用高压清洗车及时进行冲洗清理,避免车辆行驶带起尘土。
2.加强渣土垃圾拉运车辆管控。加强输入性扬尘监管,制定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中心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严防渣土、拉料、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或因苫盖、密闭不严沿路抛洒。落实进城带泥车辆冲洗措施,已建成的城区东西入口车辆冲洗平台要正常运行,凡携带泥土的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前,必须驶入车辆冲洗平台进行冲洗。建立生活垃圾清运制度,加大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河沟道等处的生活垃圾堆放规范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封闭堆存和清运制度,严肃查处焚烧垃圾行为。
3.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将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正常运行纳入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并将油烟污染治理情况列入食品安全管理公开公示和负面清单之中,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平凉中心城区建成区内餐饮服务业一律使用清洁能源,并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已使用清洁能源和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督促业主按技术要求定期维护清洗和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抓好露天烧烤摊点整治。按照《平凉中心城区依法取缔露天烧烤的通告》规定,对流动露天烧烤摊点一律查处取缔,有门店的要求露天烧烤进店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拒不纠正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非环境敏感区划定区域,对露天餐饮进行集中管理,督促进店经营并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油烟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防露天烧烤反弹。
5.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抓好中心城区黄标车限行和无标车禁行工作,特别加大“冒黑烟”、渣土车、农用车等车辆在城区的禁、限行执法检查力度。对工程车、农用车等车辆设置合理的行驶路线和行驶时段,对违规行驶车辆从重处罚,同时加强流动巡查,杜绝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黄标车和重型柴油车进入城区。中心城区运营的出租车、公交车和单位通勤车要改用清洁燃料,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做好资金发放审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6.加强噪音污染治理。抓好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监管,严禁在晚上10:00至凌晨6:00期间进行施工作业。对噪音扰民投诉问题给予及时查处;加强文化娱乐场所(KTV、棋牌室)噪音扰民的重点监测,对业主进行噪音扰民方面问题的宣传教育;加强排查文化娱乐场所(KTV、棋牌室、网吧)吸烟影响空气环境方面问题,检查文化娱乐场所是否悬挂“禁止吸烟” 警示牌并对业主进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加强文化经营许可证件的监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是否悬挂经营许可证,证照是否齐全并年审。
7.加强禁燃区污染综合整治。按照《平凉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试行)》和《平凉中心城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高污染燃料的销售、使用和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河道等区域的扬尘和垃圾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封闭堆存和清运制度,严防城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等杂物。对辖区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对发现的焚烧垃圾、废物、树叶及使用高污染燃料、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四十里铺镇、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农牧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推行精细化综合管理。建立健全中心城区部门、街道、社区网络管理,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路长制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1.建立城市管理基层主体机制。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面覆盖、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执法部门管理主体作用,落实“路长制”工作模式,整合工作力量,明确责任主体,全面开展违法建筑、市容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工作,推进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2.建立网格化城市管理机制。以村、社区、居民小区和城市主次干道等为基础单元,建立网格确定、内容明了、责任清晰、流程闭合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实施全时段监控、无缝隙管理。
3.建立综合管理督查检查机制。(1)目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责任书,量化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坚持日常管理和抽查检查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努力促进城市精细管理上台阶、上水平。(2)联合督查机制。健全完善相关督查考核台帐,建立“城管通”监管微信平台,组建专门督查工作队伍,全天候上街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3)评比监督机制。采取周检查、月评比等方式,对全区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小区等卫生清洁情况开展定期评比,同时在市、区主流媒体和网站设立“光荣榜”和“曝光台”,公开结果,奖优罚劣。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崆峒山大景区,区委政法委、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安监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推行环境卫生“全民周清扫”。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卫生区域进行划片包干,加强城区免费公厕、“八沟一河”等责任区域管理,将责任明晰到中心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个体工商户,每周五确定为全区“周末卫生日”,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对“门前五包”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周检查评比、通报整改、媒体曝光等督查检查机制。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执法局、区爱卫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尽快将工作中心转移到整治工作任务上来。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立“层级分明、运转高效”的指挥领导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制定分项目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财力全面开展工作,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综合协调,坚持统筹安排。坚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整治和提升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超前规划、科学安排、统筹协调,主动对上争取项目,力争优先实施与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密切相关的项目;强化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密切联系、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3.严格规范运作,提升建设品质。进一步提高项目规范运作水平,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坚持科学规划,保障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规划执行到位;把好项目方案论证、优化设计关,精心做好路面铺设、绿化美化、路灯亮化等细节工作,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的品质;强化建设工程的后期管理,建立行业管理与考核制度,保证设施养护监管到位。
4.坚持舆论引导,强化宣传保障。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宣传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居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百姓民意对环境整治行动的促进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献计献策活动,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激发民力;大力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件和便民、利民效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及时批评、处理、曝光,积极营造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
乡村振兴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深入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文明崆峒建设步伐,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着力提升乡村群众法治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崆峒区脱贫摘帽稳固提升,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各项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乡村绿色发展
1.实施造林绿化工程。累计完成造林绿化21.14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由24.59%提高到25.49%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由34.67%提高到42.5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7.9平方米提高到11.2平方米,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率达到74%以上,集中居住型村庄和分散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分别由26%、11%提高到32%和17%,堤岸林木绿化率达到70%以上,道路林木绿化率达到6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公众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加强农村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持续做好石料开采矿区的监管,督促石料开采企业做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从严查处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严禁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开展采矿、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崆峒镇、峡门乡、上杨乡、麻武乡、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水保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3.实施农村新能源行动,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持续推进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太阳能利用,积极推广“以旧换新”回收模式,落实企业“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农膜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学选择使用农膜。加大农户交售旧膜补贴力度,扶持建设专业化回收网点,推进农膜捡拾机械化试验示范,开展农田覆盖地膜物理性能、力学性能测试调查及农田地膜残留量监测工作。切实做好尾菜肥料化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尾菜沼气化利用技术示范推广。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4.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措施。根据全区畜禽养殖现状,认真扎实开展禁养区区域摸排,对划定的禁养区域,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禁养措施。
牵头单位:区畜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5.农村公路绿化。实施乡村道路硬化,配套实施道路两侧行道树栽植,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二)乡村环境整治
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下大力气实施“五清”、整治“六乱”、推进“五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清扫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地段的垃圾,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的不良现状。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2.“清除柴草”。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3.“清除粪堆”。清除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人畜分离,房内院落整齐清洁。
牵头单位:区畜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4.“清除杂草”。清除乡、村主干道,房前屋后,道路两旁以及路坡上的杂草、垃圾、枯死树枝、树叶等,不留死角,做到道路周围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5.“清除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乡村社道路整洁畅通。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6.“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7.“改灶”。对中心城区及城中村范围内厨房灶台进行排查,将厨房灶台改用节能灶具,将燃煤灶台全部拆除,改用电、天燃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柳湖镇、崆峒镇、东关办、中街办、西郊办、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8.“改暖”。支持实施燃气、电能采暖设施改造,对各乡镇燃煤锅炉采取淘汰并网、清洁能源替代或达标治理三种方式整治。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工信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9.“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区畜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10.“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11.农村环卫一体化建设。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备设施投入,对乡镇政府驻地及乡村道路、村组道路、村庄内进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三)乡村治理
按照文明崆峒提升行动要求,结合乡村治理工作实际,聚焦问题短板,坚持建管并重,突出教育引导,注重常态长效,全力抓好“法治崆峒”“平安崆峒”建设和乡村违法乱象打击整治的“三推进”工作,全面提升乡村群众法制意识和乡村文明程度。
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1)深化普法宣传,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对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乡村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对“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乡村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使其成为乡村普法骨干,带头学习宣传法律,带头自觉遵守法律。通过对村党员、村民代表、户代表的法律轮训,进一步提高村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民主议事水平,增强广大农民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从而使广大农民逐步养成依法处事的行为习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服务卡。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向农民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农民现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巡回审判队伍,选择涉农典型案件,向农民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编排法制宣传文艺节目,深入农村进行巡回演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乡村社会治安稳定。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2)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每个乡镇要设立1个法制辅导站、建立1个法制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要建立1个法律图书角,图书角可设在村委会也可设在法律明白人或法律宣传员家中。有条件的乡、村可结合党员教育活动,开办农民法制夜校。在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创办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3)强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农民法律权益。依托司法行政用房、当地便民服务大厅或服务中心设立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平台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指挥协调作用和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积极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帮助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协助农村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应邀列席村民代表大会、重大决策、重要管理活动和会议,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促进乡村法治文明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4)坚持“三治”统一融合,全面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乡村文明自治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内消矛盾”。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建立权责明确、衔接配套、依法自治的村(居)级民主监督机制。深入贯彻《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作用。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2.提升治安防控建设力度,夯实“平安崆峒”建设基础
(1)加快“两化一中心”平台应用建设,深化“平安崆峒”服务管理职能。认真贯彻省市关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出台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形成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网格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保障的“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综治维稳工作新体系,实现由事后处理到事前防范、由末端治理到源头预防、由被动保稳定到主动创稳定的“三个根本转变”,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牢牢把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崆峒建设的实际需求,推动区综治中心和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中心建设,到2018年底,区综治中心、90%以上的乡镇和30%以上的村(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2019年底,100%的乡镇和60%以上的村(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2020年底,区乡村(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基本建成依托综治中心建成的网格化、信息化综治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全区各乡镇、村社。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综治委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及社会治安秩序大整治行动。深入排查调研影响乡村社会稳定矛盾问题,着眼教育、金融、医疗、脱贫攻坚、征地拆迁、欠薪欠债等“涉农”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不稳定问题,组织集中摸排,详细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责任严。针对问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方案,并协调、督导有关方面妥善解决。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每月按时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如实统计相关数据,按时报送会议纪要和月报表,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决策依据。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及社会治安秩序大整治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的突出矛盾纠纷和重大治安隐患问题,切实增强预防、化解、整治措施的针对性,提高化解调处成功率。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掌握社会治安动态,有效消除一批社会治安隐患问题,坚决做到“五个防止”,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综治委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3)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破解乡村治理难题。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登记造册,帮扶农村留守老弱妇孺,依托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消除盲区。细化特殊人群管控措施,密切关注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邪教、戒毒人员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存在潜在社会危险特殊群体,建立完备的社会危险性评估管控机制;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借鉴推广设立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农村假日课堂等经验,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校园安防预警处理机制,预防和遏制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杜绝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实现学校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涉校案件全面下降、学生意外伤亡事件全面下降、学生犯罪率全面下降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3.扎实开展乡村违法乱象打击整治,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依法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发挥公、检、法、司和社会力量联动作用,依法打击涉农违法犯罪,积极解决当前形势下影响乡村法治文明进程的各类问题。及时获取深层次、内幕性情报信息,发现、调处农村地区矛盾纠纷,有效防止农村地区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问题发生,继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两站一室”建设和乡镇消防站建设,预防交通和消防案件的发生。按照省、市、区对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铲除村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态势,消除黑恶村霸势力对乡村法治文明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全面加强线索摸排,通过多种手段,畅通线索收集渠道,确保在第一时间把涉黑涉恶线索兜上来、查清楚,并建立黑恶势力线索排查责任倒查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成立专项行动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听取汇报、查核有关工作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到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督导,确保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扎实开展防邪反邪工作,开展“无邪教乡镇、村”“无邪教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和“有邪反邪、无邪防邪、有什么邪反什么邪”的工作要求,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原则,扎实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着力夯实反邪教基层基础,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积极营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的社会氛围,不断厚积反邪教社会土壤,坚决遏制“法轮功”等邪教以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在我区的发展蔓延,全面开展“无邪教乡镇、村”、“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无邪教乡镇、村”、“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相应创建标准和内容,各司其职,积极推动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的创建任务有序开展,确保“无邪教乡镇、村”、“无邪教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乡村振兴推进行动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细落实各自责任,强化力量配备,明确验收标准,细化年度任务,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资金,抽调专门人员,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深入开展。各责任单位要在落实好各自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2.营造工作氛围。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村民大会、张贴标语、运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城市创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平安崆峒”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乡村绿色发展、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大力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引导广大乡村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树立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乡村群众参与乡村绿色发展、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严格督查考核。建立乡村绿色发展、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的目标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将把落实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3
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有效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推进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塑造崆峒新形象,加快文明崆峒建设步伐,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当前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改造城市交通设施,城区重点路段禁停标志标线设置、道路交通指示标识更加完善,主次干道静态交通执法“电子警察”建设实现全覆盖,隔离护栏、挡车柱、临街单位楼院出口和部分路口网状线以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满足需求。国省道、重点县乡道路以及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以实施“五小工程”(凸面镜、爆闪灯、减速带、警示牌、道口标注桩)为基础,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交通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优化交通设施
1.完善视频监控设施。不断扩大交通信号灯、高清电警抓拍系统、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智能车流量抓拍分析系统、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智能高清违停抓拍系统、区间测速等设施在城乡各路段的覆盖面,加大对路况的视频巡查密度及各类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处罚力度,实现对辖区道路运行状况、交通违法抓拍及各类涉车违法行为的有效掌控,对违法车辆进行精准打击。
2.健全道路标识。不断完善道路标线、中心隔离带、隔离桩、标志牌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清晰、醒目、标准、完整,驾驶员、行人对路面标志有效认读。
3.建立信息系统。建设车辆识别服务器、交通大数据服务器、iVMS—8600智能交通AR立体云防控系统、云存储网络节点、云存储专用企业级硬盘、道路交通通行状况LED诱导显示系统等交通智能指挥集成后台设备,实现交通设施一体化管理,智能指挥、智能调度。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二)有效净化交通秩序
1.大力整治不文明交通陋习。立足岗点勤务,科学运用设卡拦截、监控抓拍等手段,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集中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跨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必罚、上限处罚。全面查处出租车、私家车酒驾、闯红灯、随意掉头、超速、飙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影响交通形象的违法行为,开展针对大货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的“净场行动”,严格贯彻落实5吨及以上大货车全城限行、十里长街三轮摩托车限行制度。严格施工车辆和渣土车辆进城作业审批制度,规范南环路、崆峒大道、柳湖路、临泾路等主要道路和南门十字、新民路十字、解放路十字、绿地广场周边等繁华地段车辆停放秩序,加大对车辆违停贴单、处罚、劝离、清拖力度,全力解决部分路段通行难、主要道路车辆停放难、背街小巷管理难等问题。严查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伪造、变造、假牌、套牌)、超速、无证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每日有行动、每日见成效。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有效治理高峰期交通堵点。对城区拥堵路段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分析导致交通运行不畅的主要原因,强化管控措施,消除管控盲点。加强警力部署,全力指挥、疏导人流车流,有效治理高峰期交通堵点。优化“老城区”交通组织管理,科学设置单行道、左转弯借道、限行等路段,有序分流车辆,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六纵九横”干道出入交通组织。加强南门十字、天馨路与崆峒大道十字等个别交叉口渠化设计和精细化管理,合理分配路权,科学设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解决人车矛盾、减少机非冲突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监管。积极推行行车记录仪取证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键拍”工作试点,重点抓拍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力落实广大群众利用微信公众平台、“随手拍”微信或拨打110、122报警电话等渠道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措施,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联合司法、信贷、保险等部门,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将交通文明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和媒体曝光,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除依法处罚外,将抄告其所在单位。对拒绝、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金融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三)推进文明交通进校园
1.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文艺节目、主题班会等形式,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辐射作用,提升学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学校通过联系交管部门、学生家长,构建“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共同做好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定期在学校曝光接送学生期间将车辆乱停乱放的家长,通报存在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学生,并纳入学生综合评价。探索建立免费开放、公益运营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授课讲解、情景模拟、互动体验等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内容及道路交通安全情景模拟区,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供基础保障。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2.加强校车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校车服务方案》,对配有校车的崆峒文武学校和配有生活用车的平凉二中、平凉五中,加大车辆配置和运行投入,改善车辆服务能力,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满足本校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和安全管理要求。健全和完善“一车一档”校车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校车安装和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实现与区安全管理监控平台的联网,加强校车安全检测和保险等各项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对校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加强学校周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学校门前道路与公路交叉处至少安装1处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学校周边路段交通运行情况、交通违法行为及涉生交通事故的实时监管,确保广大师生的出行安全。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四)强化宣传教育
1.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中心城区几个主要红绿灯交通路口(人民广场、西门口、公园路十字、南门什字、新民路十字等),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协助现场交警宣传、教育、劝导行人、司机遵守交通信号,按道行走,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克服交通陋习,帮助老、弱、病、残、孕等安全通行。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交通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2.开办专题专栏。办好《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电视栏目,加大对文明交通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护栏、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开展“为文明交通点赞”、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等活动,引导全民自己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文明交通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总体部署要求,根据各自任务分工,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认真组织开展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对于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建设文明崆峒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专门督促检查,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强化协调联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能动作用,群策群力、综合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联动管理、协作配合,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形成协调有力、运转高效、执行顺畅的良好工作机制。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以超常规的态度和措施推进整治行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工作动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整治成效,工作情况定期报送,重要情况及时报送,形成边管理、边完善、边总结、边提高的良好局面。
3.强化综合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资金筹措和保障,确保专项宣传、执法设备、重点项目的经费保障。执法部门要依照现有法律法规依规顶格处罚,提高交通违法行为违法成本,对不服从管理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恶意投诉或打击报复行为,要迅速查明情况,依法从严查处,保护执法人员权益。整合运用好内外力量资源,推动形成全区动、全民动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源头管理、综合治理常态长效机制。
4.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有碍秩序、有损形象的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全方位、多层次做好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全面提升广大市民的参与率与支持率,营造全面支持、参与文明崆峒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4
文明风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夯实文明建设基础,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新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建设一批覆盖城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好人评选,深化文明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公民素质教育,培树社会文明新风,着力提升城乡群众文明素养。全区市民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文明提升行动群众参与率、满意度达85%以上,公益广告占比达5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筹抓好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入脑入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开展培训班、主题党课、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基础。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文联、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2.加强基层理论教育工作。坚持区乡村三级联动,不断健全“百姓宣讲团”队伍,组织开展“百姓宣讲团”百场宣讲活动,推动党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等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持续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筑牢党员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基础。在区门户网、区广播电视台开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专栏和“崆峒发布”“崆峒宣传”“崆峒先锋号”等微信公众号的理论在线专栏,不断巩固和扩大理论宣传阵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研究阐释和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梦·我的梦”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史、国史和省情、市情、区情宣传教育。邀请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典型模范人物深入城乡基层宣讲互动,解读时政大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二)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行动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创建。以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发展建设之中。在崆峒山景区、平凉烈士陵园、平凉二中、区博物馆、崆峒笑谈传承演艺中心建设园林景观、建筑小品,布设展馆展厅,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开展革命历史主题教育活动,使爱国主义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真正成为全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主题公园的创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渗透融入园林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公园门、亭、林、石和广场宣传栏、广告牌、LED屏、广播等载体,通过音乐、雕塑、书画等形式,在南山公园、东湖公园、宝塔公园、柳湖公园、三里塬花坛、西门口花坛、西郊花园各打造一处孝善文化、廉政法治、好人榜、中国梦等主题雕塑、碑石铭文、园林景观。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东关办、西郊办、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城区“一街一场”的创建。紧密结合中心城市规划布局、功能特点,重点在东西大街、红旗街、崆峒大道、泾河大道等主要路段和人民广场、绿地广场、南门什字、新民路、盘旋路等商业街区人行天桥栏杆、交通隔离带、广场、公交车站、路名牌等公共场所,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等公益广告主题景观、宣传牌、提示牌,打造统一规范、大方美观的宣传阵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工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4.居民社区的创建。在中心城区各社区、住宅小区以宣传牌、文化墙、橱窗等形式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有条件的社区、小区可以围绕反映社区发展历程的图片、实物、史料、历史名人及嘉言懿行等内容布设民俗博物馆、记忆留存展厅,展示当代模范人物和新乡贤的先进事迹。每个社区布设中国梦、“崆峒好人”、社区(小区)好人墙3处以上,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5.公共场所的创建。在车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医院、银行、景区景点、旅行社、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采用LED屏、灯箱广告、广播、宣传展架、宣传栏、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投放一批宣传画、宣传册,城区各建筑工地围档、围墙布设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75%。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金融办、区文旅局、区卫计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6.村级文化中心的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进村入户。依托地域文化资源,在全区各乡镇、村社建立“乡村记忆”博物馆、主题墙,收集反映村庄发展历程的图片、实物和史料等,培育农村特色文化品牌。在村社人员密集区域、村文化广场醒目位置,书写墙体宣传口号,设立宣传牌(栏),布设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牌、村规民约栏、乡村功德录、民俗文化墙、诚信(孝道)“红黑榜”、村社好人墙。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7.交通路网的创建。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乡、村主干道布设一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牌,做好定期维护更新。在出租车、城乡公交车车体、农村客运公共汽车和公交候车亭、乡村停靠站等布设、张贴、播放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50%。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8.校园的创建。在全区各学校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小品或宣传墙,并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橱窗、黑板报、LED屏等载体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学校德育教育,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经典诵读等活动,引导师生践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落细落小落实。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9.企业的创建。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要结合厂区美化亮化,结合文化体育、娱乐类设施建设,在显要位置制作、悬挂核心价值观宣传牌不少于3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10.机关的创建。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办公场所制作核心价值观宣传栏、提示牌、宣传橱窗,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长期滚动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各机关(事业)机构所属的窗口单位、政务大厅、服务网点,要在重要区域和显要位置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不断加强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三)加大舆论宣传引导
1.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彩信等传播途径,持续在区门户网、区广播电视台、崆峒宣传、崆峒发布、微信公众号开设“讲文明树新风”专题专栏,在“文明崆峒”专栏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身边感动等板块,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道德建设、法律法规等宣传。继续做好征集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影视作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现有的工作群或微信公众号推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信息,每周推送信息不少于2篇(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网信办、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典型宣传。围绕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道德模范、“崆峒好人”“感动崆峒人物”、移风易俗等各类先进典型,通过百姓宣讲团、道德讲堂、拍摄微电影微影视、讲故事、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精心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深入挖掘、选树、推广各类典型。继续办好“身边的感动”专题栏目,全力报道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力争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先进工作典型和重大人物典型。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社会宣传。设计制作一批美观大方、经济适用、群众喜欢的手提袋、手机挂件、文化衫、雨伞、水杯等小物品、小饰物,印制发放《文明礼仪知识手册》《文明崆峒画册》《市民文明公约宣传挂历》、倡议书等宣传资料,投放到景区、车站、宾馆、窗口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群众家庭,让宣传走进百姓日常生活,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四)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宣传活动
1.持续开展“崆峒好人”评选。认真做好各级各类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典型人物的推荐评选工作。全区每年评选“崆峒好人”2期,发布“崆峒好人善行义举榜”,各部门、各单位每半年至少推荐“崆峒好人”候选人1名以上。开展“感动崆峒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加大模范人物宣传推广。利用“崆峒发布”“崆峒宣传”等两微平台制作发布微视频,运用“道德讲堂”、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等形式,大力开展“崆峒好人”、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编创好人故事汇,制作好人微影视作品,编排好人文艺节目,设立“孝道红黑榜”“善行义举榜”,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文化墙等形式,引导全民修身律己,弘扬凡人善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文联、区文旅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开展关爱道德模范活动。建立健全“崆峒好人”“感动崆峒人物”、道德模范奖励办法,靠实各级民政、卫生、建设、农牧等部门责任,落实医疗体检、公交乘坐、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在春节、重阳节、“五一”劳动节、公民思想道德宣传日等节日,有针对性的对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开展帮扶、慰问。在全社会掀起尊崇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区农牧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五)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
1.持续开展“争做文明有礼的崆峒人”主题活动。
(1)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以宾馆、饭店、酒店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为重点,以厉行节约从我做起、文明用餐、安全用餐、节俭用餐为主题,制作“文明餐桌”提示牌、告示牌,悬挂张贴文明用餐标语。开展“文明餐馆”评选活动,普及文明用餐礼仪,宣传就餐食品安全知识,倡导节俭的用餐习惯,使“文明餐桌”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开展“文明旅游”行动。在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星级饭店和宾馆、星级农家乐等旅游场所加大“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运用宣传牌、宣传海报、旅游画册、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劝导,引导游客告别旅游陋习,自觉维护旅游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丢乱扔、不随意攀爬、不乱写乱画,形成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开展“文明养宠”行动。制定落实《平凉中心城区宠物管理办法》,开展“宠物不扰民、生活更安宁”为主题的文明养宠整治行动,严管流浪狗、流浪猫,规范市民养宠行为。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畜医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4)开展“文明上网”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净化网络空间、倡导文明上网”主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居民群众、中小学生文明上网、文明用网,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文明有礼活动,引导网民创作和转发文字优美、健康文明的网络信息,倡导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争当文明信使、文明用户。积极开展网络监督志愿服务活动,加大网络舆情管控,督促网站文明办网。
牵头单位: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5)开展“文明祭祀”行动。在春节、清明节、“寒衣节”等节日期间,引导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告别祭祀陋习,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用现代、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时代新风。积极在中心城区、公墓、园林设立固定祭祀点,引导规范群众文明祭祀。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七夕节、重阳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纪念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典诵读、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民俗文化内涵,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贤、阖家团圆、孝老敬老中弘扬文明新风。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要以“抵制天价彩礼、倡导文明婚俗”“向高价彩礼说不”为主题,深化群众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文明新风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破除陋习、遵纪守法。制定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的具体标准和审批制度,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工作。教育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纳入党员教育管理之中。向办理婚姻登记新人发放“移风易俗、婚事新办”倡议书,全区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严厉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等行为。推进少数民族聚集区移风易俗工作,打击非法乱建庙宇或一切披着宗教外衣实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并趁机敛财的行为。加大高价彩礼婚姻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审理涉离婚案件、婚约财产案件中,依法打击高价彩礼。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农村工作重点内容之中,列入精准扶贫范畴。创排一批体现移风易俗主题的文艺节目,让移风易俗工作进书屋、进大院、进社团、上舞台。举办“相约崆峒”电视相亲节目、集体婚礼、青年联谊会;依法查处胎儿性别鉴定的非法中介机构和人员。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形象生动地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加大“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村级示范点建设,每年各乡镇建成示范点不少于30%。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农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宗局、区法院、区文旅局、区卫计局、区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并长期坚持
(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1.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志愿者服务队”三级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等制度。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要加大志愿者招募宣传,号召党团员、青年、学生等带头加入志愿者队伍。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动员本单位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现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伍全覆盖。各乡镇要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展壮大自己的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充实崆峒区志愿者协会队伍,全区18个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每年均注册志愿者最少100名以上。积极引导组建医疗救助、城市管理等专业化、社会化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打造“三大品牌”
(1)青年志愿服务品牌。围绕“学雷锋日”“国际志愿者日”、崆峒旅游文化节等全区重点节会,发挥党员干部青年志愿者、青年致富带头人等青年骨干的积极作用,通过共建、联建、结对、帮扶、牵手等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文明旅游、阳光助残、环境保护、扶贫助困等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青年志愿者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团区委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社区志愿服务品牌。围绕社区工作特点、工作基础和居民需求,整合力量,以“三关爱”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和扶持一批社区志愿服务特色项目,有效激发社区居民的公民意识、公益意识、公众意识,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街道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社会公益组织品牌。按照“多元参与”的原则,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和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特别是蓝天助学、崆峒区为老服务工作队、中穆网平凉社区、平凉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平凉众益农村社区发展协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要积极深入农村学校、社区、敬老院等开展一对一助学、“斋月礼包”、志愿献血等公益活动,力争做到月月有活动,队队有服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社会公益组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深化“凡人善举.情暖崆峒” 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利用“3·5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集中在社区、学校、交通路口、敬老院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采取结对子、菜单式、互动式、体验式等方式,举办“五个一”活动(即一场文化体育惠民活动、一场科普宣传展示活动、一场法律咨询援助活动、一场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和“一对一”帮扶解困活动),党员干部、各志愿者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20小时。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4.加大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在乡镇(村)、街道(社区)、公安、教育、卫计、工商、税务、政务公开办等处建设一批示范点,结合实际,悬挂统一的标识牌,公开有针性和操作性的志愿服务项目,为市民提供座椅、开水、自带食品加热、避雨、手机充电、应急联络等服务。积极探索精准帮扶、按需帮扶、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形式,在社区建立“爱心银行”志愿服务平台,通过企业赞助、社会公益组织投入等形式,建立爱心基金,落实志愿服务积分回馈制度,开展“菜单式”服务,常态化为市民提供实在有效的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政务公开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三、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明风尚培育行动,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积极参与,落实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文明风尚培育行动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从现在开始,着手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3.统筹协调,密切合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密切合作,积极开展活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在文明风尚培育行动中的薄弱环节,同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全体人员参与文明风尚培育行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附件5
文明创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文明创建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区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小区、文明街区、文明窗口、文明商铺、文明市场等“微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文明崆峒建设基础,引领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到2020年,确保区级以上文明村达到30%、区级文明校园达到20%、区级文明家庭达到200户,市级以上文明乡镇达到70%以上,“文明崆峒·城市之窗”评选活动得到居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文明村镇创建
1.加快“八个一”示范工程建设。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为目标,深入实施“一创一评”(文明村镇创建、“和谐五星”创评)、“一规一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一堂一队”(道德讲堂、志愿服务队)、“一场一榜”(文化广场、好人榜)为实践载体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工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八个一”示范工程普遍开展的预期目标。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持续开展“和谐五星”创评活动。修订完善《“和谐五星”评选标准和管理办法》,持续深入开展“和谐五星”评选活动,每年评选授牌一次。开展十大孝子、好儿媳、好儿女、好公婆、好妯娌等评选活动,深化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幸福家庭创建评选活动,不断强化“和谐五星”评选活动载体创新。广泛开展对创评活动的宣传引导,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跟踪报道,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村干部以及“和谐五星”户的模范带动作用,采取干部带党员、党员带农户、多星带无星等一对一帮扶带动机制,全面帮扶无星户或低星户开展争星创评活动。把创评活动与脱贫攻坚、产业开发、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帮助农民发家致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培育良好村风民风,不断满足农民的美好生活愿望,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认真落实“和谐五星”农户“十个优先”(组织优先发展、项目优先安排、信贷优先帮助、宅基优先审批、困难优先照顾、产业优先扶持、劳务优先输出、技术优先传授、法律优先援助和选模优先推荐)政策,提高“和谐五星”评选活动时效性,激发广大农民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妇联、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农牧局、区金融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大力培树文明乡风。充分发掘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为民众所尊重的贤人,广泛开展崆峒区“十大乡贤”评选活动,传播乡贤文化,倡导乡贤理念,培树乡贤典型,形成重视乡贤、尊重乡贤、崇尚乡贤的良好氛围。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核心价值观、生态文明理念、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等纳入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治理规范化。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发挥服务、监督、约束作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抵制“天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开展农村黄赌毒、乱修庙宇、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培树文明乡风。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4.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整合利用好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服务设施,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体活动,丰富广大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我们的节日”,广泛开展“迎新春·庆元宵”“绿色清明·文明祭祀”“爱国爱家·底蕴端午”等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形成爱传统、爱家园、爱祖国的良好氛围。扶持农村社火队、秧歌队、自乐班等民间文艺团队,壮大农村文化服务队伍。结合乡村民俗民情特点,广泛开展拔河、赛跑、跳绳、篮球、羽毛球、兵乓球、象棋等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生活。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5.加强农民思想素质教育。坚持融入贯穿结合、落细落小落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农民思潮。依托现有乡村舞台、文化社团、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和道德讲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公约、健康生活方式、文明礼仪规范、中华传统美德、涉农法律法规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入脑入心。持续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普及,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整合农村文化教育资源,加强农民政策法规、科技文化、实用技术、科普知识等培训,提升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新型农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农牧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二)深化文明单位创建
1.加大“五个一”建设力度。着力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争创各级文明单位,加强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文明餐桌”行动、“遵德守礼”提示牌、网络文明传播“五个一”建设。结合道德讲堂活动,常态化开展文明礼仪、社会公德、环保知识、公共秩序等干部职工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壮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扶贫帮困、植绿护绿、关爱空巢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的奉献意识。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传播网络文明。在单位门厅、楼道、集中办公区、服务窗口等集中设置一批含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公约、温馨提示语、社会公德等内容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全面提升单位内部温馨度和对外形象。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大力提倡文明用餐礼仪、节约粮食、绿色餐饮等,努力形成“崇尚节约、摒弃浪费”的餐饮文化。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加强机关环境建设。着力改善工作硬环境,优化工作软环境,合理设计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维护好各类办公设施,确保单位环境干净整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机制,推进机关科学管理、民主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深入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文明礼仪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培育并认真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三)深化文明家庭创建
1.开展文明家庭创评活动。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寻找“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幸福家庭”活动。做好“家”字文章,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争创“五好家庭”活动为载体,开展“幸福家庭我参与”主题活动,通过幸福家庭大家谈、大家评等形式,大力推进家庭道德、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工作,广泛开展“好公婆”“好儿媳”“好妯娌”等评选活动,积极倡导夫妻和美、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家规家训征集、好家风传承、“家风评议”“亮家风传家训”等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从自身做起,讲道德,重家风,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深入推进“母亲讲堂”“女性道德讲堂”、美丽庭院等品牌活动,推动新时代家庭家风建设,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每个家庭。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妇联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四)深化文明校园创建
1.深入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金种子”工程。要利用升国旗、主题班会、道德讲堂、晨会、学生沙龙、征文、少先队队会、共青团团会、团队日、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活动机会,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演讲、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或文艺展演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教育实践、继续开展好“我们的节日”“网上祭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新时代好少年等活动,深入开展节水、节电、节粮等“三节”教育活动,从珍惜一粒粮、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等衣食住行的小事入手,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开展以“感恩”“孝道”等为主题的“四个一”感恩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广泛参加“学雷锋”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鼓励学生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组织学生在每个学段至少参加1次学工学农生产体验劳动,农村学校应普及适当形式的种植或养殖,进一步增强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选优配强教师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党员“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推出一批让人喜闻乐见、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培育、宣传师德标兵、教学骨干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加强校园领导班子建设。抓好《中小学生守则》《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大力加强校训、校徽、校标(歌)、校史馆(陈列室)、科技馆(劳动、艺术)、板报、橱窗、文化墙、广播站、校刊、团队室、荣誉室等文化载体建设,加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活动场地建设,夯实校园文化活动阵地。优化校园布局,提高办学条件,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坚持不懈抓好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和网吧、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提质增量。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执法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4.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推进管理特色学校、教学特色学校、课程特色学校、文化特色学校、德育特色学校、体艺特色学校、科技特色学校建设,构建起 “一校一品”的基础教育新格局。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强化饮用水、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日常卫生的监督与指导,提高学校卫生工作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保障学生健康,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环境,进一步推进“健康校园”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五)深化“微文明”创建
1.创建文明小区。在全区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广泛开展文明小区创评活动,评选出一批物业管理规范、环境舒适优美、安全措施到位、文化氛围浓厚的文明小区。规范物业财务、卫生、业主档案管理,建立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及时处理业主的报修、投诉和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健全小区保洁、安保、消防等制度,提升小区居民安全感。定期清除小区内外牛皮癣、清理小区内外垃圾,修缮小区绿地花园,提高居民住宅舒适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公约、崆峒好人、感动崆峒人物等宣传,利用传统节日,积极开展小区文化活动,使小区养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文明礼貌、讲究卫生、邻里和睦的良好风气。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西郊办、中街办、东关办、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创建文明街区。在全区重要路段、交通枢纽、商业街等具有较明确地域范围的公共活动街区中广泛开展文明街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公共管理规范、公共环境优美、公共服务优质、公共秩序良好的文明街区。严格执行市容管理“十无一规范”(无垃圾乱扔、无污水乱泼、无摆摊设点、无店外经营、无擅自燃放烟花爆竹、无噪音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牵乱挂、无乱搭乱建、广告牌匾整齐规范)标准,对中心城区及城区近郊的街道进行大力整治,及时清除城市牛皮癣,定期修剪或补植行道树、绿篱,整顿人行步道乱停车问题,在街道显著位置布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景观。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创建文明商铺。在全区拥有合法主体资格的商业门店中广泛开展文明商铺创评活动,评选出一批经营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卫生整洁的文明商铺。严格落实营业执照年报制度,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合同欺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经销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等违法行为。查处虚假降价、虚假打折、强卖、误导消费者、欺诈消费者等行为,积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引导经营者礼貌待客,公平竞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起经营者良好的自身形象。抓好“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店容整洁,商品摆放整齐,门窗、墙壁、牌匾、灯箱、橱窗等整洁美观、无破损。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执法局、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4.创建文明市场。在全区拥有合法主体资格的商业门店或市场经营主体中持续开展文明市场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主体合法、管理规范、设施齐全、经营守法、卫生整洁的文明市场。制定和落实市场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建立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台账,对入场经营者的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定期对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商业文明的宣传教育。合理划分市场内交易区,定期维护市场内上下水设施、防火防盗设施、监控设备。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垃圾,市场内及周边五十米内的环境卫生保持良好,建筑外观整洁,有绿化区、带,有停车场。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工信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5.创建文明餐馆。面向全区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店(食堂)开展文明餐馆创建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批合法经营、环境整洁、承诺公开、倡导文明、服务优质的文明餐馆。开展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等宣传活动,合理划分店堂功能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要求,完善清洗、消毒、保洁等食品安全设施,定期清洁店堂内外柜台、空调、灯具、风扇、墙壁、窗户等设施。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告示制度,不向消费者提供低劣变质食品,不使用地沟油等有毒有害食品原辅料,不使用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收费项目公开,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店堂内、包厢里、餐桌上摆设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的名言警句、经典诗文等提示牌,在公共区域张贴宣传画和标语,主动提醒顾客合理点菜避免浪费,主动提供免费打包餐盒,主动提醒顾客不要酒后驾车。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6.创建文明窗口。在全区各窗口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公司(集团)所辖的面向群众、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中广泛开展文明窗口评选活动。推进窗口单位门牌、主题墙、窗口吊牌、人员座牌、工作时间牌、资料架、样表夹、意见箱、公开栏、服务承诺栏等“十统一”标准化建设。推进窗口管理和服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突出服务行业或窗口性质,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科技成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全区范围内树立起服务群众热情、认真、高效、文明的窗口形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办、各窗口单位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成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业务干部指导的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机制,有效推动文明创建工作。
2.完善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属事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居民小组)四级责任体系,落实定领导、定部门、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的“五定”制度,建立表彰通报制度,对创建工作推动有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表彰嘉奖,对创建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通报。
3.强化措施。区委宣传部要牵头抓总,对全区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和督查调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细化清单任务,制定完成时限,强化考核机制,使创建工作落小落细。
附件6
城乡文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塑造崆峒新形象,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加快文明崆峒建设步伐,按照《崆峒区文明崆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区文化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文明崆峒提升行动为统揽,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创作生产成果丰硕的艺术精品,使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不断得到提升。到2020年,全区“四馆一站”(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广播电视实现全覆盖,并推进数字化建设;城乡体育健身中心和村级体育健身工程基本覆盖,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60%以上;推进城市社区10—15分钟“文化娱乐圈”、“体育健身圈”工程。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电影、观赏文艺演出、参加文体活动等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更好保障。“千台大戏送农村”“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年均达到200场次以上。文艺精品创作亮点突出,打造崆峒文化品牌4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和全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固定设施与流动设施、数字设施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和有效覆盖。
1.推进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大厦建设,完成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建设项目。实施区博物馆展厅改造、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监测与控制项目,崆峒山古建筑群修缮及消防工程,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二期工程。深入推进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崆峒特色的博物馆体系。以新“四个一”体育设施建设工程为标准,建成区级多功能体育场、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综合健身馆(游泳馆)、小型体育馆等场馆,乡镇、街道建成3个不少于4个体育项目的综合健身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建立民俗文化展览馆(室)。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崆峒山大景区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建设全覆盖。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文体广场、配备活动器材、儿童活动设施,有条件的村建设“乡村记忆”博物馆。推进“农家书屋”工程提质增效。重点推进城市社区、安置新区、城乡结合部、城镇新型社区和农村“中心村”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提升建设。推进文化大院、固定放映点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实施地方应急广播工程,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用户接收设备配备工作,鼓励建设农村广播电视维修服务网点,确保全区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村村通、户户通长通、久通、优质通。实施城市社区10—15分钟“文化娱乐圈”、“体育健身圈”工程,持续推进体育健身中心、全民健身路径、笼式足球场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崆峒山大景区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1)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和群众实际文化需求,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积极开展文化艺术普及公益行动,培养群众积极向上的文艺爱好。组织文艺院团、文博单位为乡镇、农村送演出、展览、戏曲等服务。进一步丰富农村数字电影影片供给,加强中小学爱国主义影片放映工作。组织群众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科普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公共体育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每年按10%递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在阅读辅导、艺术培训、科学普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化服务。加强面向农村留守妇女、流动妇女在计生知识、心理咨询、文艺活动等方面的文化服务。鼓励建立老年体协、老年艺术团等文体组织。将农民工纳入文化服务,在农民工等流动人口集聚地开展流动图书借阅、流动电影放映和数字文化服务等活动,帮助开展就业创业辅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资源、形象品牌、陈列展览、主题活动和人才队伍等要素,积极稳妥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在保证公益服务的前提下,展销文化创意产品,开展差异化的有偿服务。(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改革。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鼓励各类艺术表演团体为农村提供公益性演出,支持经营性文化设施、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为群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文化服务。逐步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年度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税收优惠制度改革,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建立以区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为基层服务点的运行体系,整合地域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产品、服务供给、指导培训统筹调配,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区域范围内的城乡文化一体化。(3)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和数字公共图书馆推广工程,构建区级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和区域性公共数字文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综合管理和“一站式”提供,方便群众获取数字文化资源。征集挖掘整理全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传统文化、文化遗产、红色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建设地方特色文化数字资源库。通过网络传输、光盘录制、手机下载等多种方式,推动数字文化资源“进村入户”。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推动数字公共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智慧博物馆建设,加强区级公共文化机构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数字文化设施设备运营维护。(4)推进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区级公共文化机构、文化行业协会等组织,分级分类分批对区、乡文化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加强农村(社区)文化专干和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培训。以“三区”人才计划为基础,选派区级公共文化专业单位优秀人才和乡镇(街道)文化专业人才到省、市专业单位、院校进行定期不定期地专业培训或进修学习。选派区级文化专业人才和文化专业优秀大学生到乡镇开展文化支持。全区各公共文化单位每年开展基层文化人才培训不少于100人、开展体育指导员培训不少于80人,开展自办文化社团组建辅导、节目编排,图书编目,文物宣传,体育竞技等活动不少于10次。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从业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二)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通过各类文化活动,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1.节庆主题活动。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全面发挥好政府、文化单位、社会力量等各个方面的作用,形成合力,加大公共文化活动和服务供给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围绕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节庆节点,每年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文艺调演、戏曲大赛、大合唱、交响音乐会、校园文化节、群众演唱会、社火调演、全民读书等各类文体活动20场次。持续办好崆峒文化旅游节、冰雪旅游文化节等大型文化节会赛事。以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社、学校等为单位,常态化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乡镇、街道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组织开展全区性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8次;乡镇(街道)不少于4次,村(社区)不少于2次;学校不少于2次。
2.文化惠民活动。通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资助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探索社会力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利用历史街区、闲置窑洞、老旧民宅村落等兴办公共文化项目,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社会化、融资方式多样化。鼓励支持数字电影企业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公益放映。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千台大戏送农村”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泾河新时代文艺小分队”送文化下基层巡回演出。每年举办全民阅读活动不少于2次,开展流动图书服务不少于10次。按照“一村一月一场”放映目标,每年放映公益性电影3000场次。区博物馆、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
3.自办文化活动。发挥“乡村舞台”群众自办文化的积极作用,组建基层民间自办文化社团,深入挖掘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民俗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建立一支10人以上相对稳定的群众自办文艺团队,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大型文化活动,常态化展演。扶持以文化能人为核心的文化大院、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农民演艺团体、业余剧团等群众文化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完善“你点单、我配送”的基层文化服务工作机制。优化文化阵地、文化活动、文化队伍等资源,借助网络平台,以“线上预约+线下配送”方式,创建向群众提供培训、讲座、展览、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率。每年为贫困村孤寡老人、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开展送图书、送戏曲、送书画、送科普、送展演等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人数不少于20人。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区文联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三)培育崆峒文化品牌
实施崆峒文化品牌发展计划,加大对具有地域特征的民俗特色文化产品的培育力度和资金投入,真正培育一批凝聚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品牌。
1.打造精品研究创作“四个一”工程。围绕崆峒人文、历史、地理等文化资源优势,持续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扎实推进以唱响一首歌曲、拍摄一部影视剧(舞台剧、微影视作品)、制作一部专题片(宣传片)、出版一套崆峒文化系列丛书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完成大型眉户剧目《崆峒山下》《八个女人一台戏》编排上演,拍摄一部民间手工、饮食、农耕、礼仪、建筑等题材“非遗”记录片,创作一首颂唱崆峒发展的歌曲,编纂出版一套崆峒文化系列丛书。
牵头单位:区文联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打造群众艺术创作工程。扎实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创作活动。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及节庆等重大主题活动,提前谋划,引导文艺工作者体验生活,激发灵感,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文艺精品力作。完成10个音乐类、舞蹈类、语言类节目的编创,制作纪录片(宣传片、专题片)10部,拍摄微影视作品10部,创作入展国家级、省级展览书画作品10件。按照《崆峒区泾河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崆峒区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办法》,加大文艺作品奖励扶持力度,不断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支持文学、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爱好者开展本土文艺创作10个(件)以上,数量逐年提升。
牵头单位:区文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崆峒山大景区,区文旅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3.打造崆峒文化品牌工程。充分挖掘崆峒道源文化、养生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饮食文化的内涵,打造彰显文化特色、符合大众审美、满足市场需要的文创产品;通过文化集市、固定门店、加工基地等进行生产展示,扩大销售,增加收入。完成何霞剪纸、何文华艺瓷盆景等系列文化产品的包装提升,开发产品达到30种以上;扶持完成崆峒山雨露养生茶、崆峒面塑、崆峒刺绣布艺、锅盔、饸饹面等10种养生饮食文化产品的精深包装生产及品牌化发展;积极申报崆峒武术、春官诗说唱、崆峒笑谈进入国家级非遗项目;编写出版以崆峒传说、养生、红色印迹等为主题的崆峒故事10个以上;建设提升崆峒古镇、宝塔公园、隍庙等各类文化集市6处,建成文化集市固定经营门店10个,建成文化产品加工基地4个。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崆峒山大景区,区文联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三、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城乡文化建设行动涉及内容量大面宽,需要各个单位、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密切协作。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督导检查。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并把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以书面形式报区文旅局文化科。
2.全面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逐项对照靠实工作责任,把好时间节点。各责任单位要在区文旅局的统一指导下,加强相互之间的衔接配合,要统筹时间、统筹资源、统筹资金,提前谋划,提前着手。要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任务完成不好、工作不力对全区性工作有影响的在全区通报批评。
3.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加大文明崆峒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支持、参与城乡文化建设行动的浓厚氛围,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城乡文明建设行动,为共同维护崆峒形象出力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