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创建

关于开展2016年崆峒区“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文明办发布日期:2016-05-17

 

 

各乡(镇)、街道、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党组:
    为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选树表彰一批有较强社会影响,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文明市民,引领带动全社会弘扬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崆峒区公民和在本辖区学习、工作、服役的非崆峒籍人士均可参评,以基层一线普通群众为主。已经入选全国、全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榜”(含候选人)、感动平凉人物等市级以上模范人物和“崆峒好人”的不再重复推荐评选。
    二、评选类型和条件
    全区“文明市民”评选设“敬业奉献”好员工、“和谐友善”好邻里、“文明有礼”好学生、“守护家园”好卫士、“文明出行”好司机、“爱护环境”好店主、“温暖城市”好义工7个类型,累计评选表彰100名“文明市民”。参与评选的“文明市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平凉市市民公约》和《平凉市市民行为守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德向善、文明有礼、乐于奉献、事迹突出,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被群众普遍认可,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1.“敬业奉献”好员工(20名):(1)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2)勤奋好学,勇于开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务技能过硬,工作成绩突出,在本系统、本行业处于领先水平;(3)服务优质高效,言行文明大方,无投诉记录,群众满意率高;(4)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关心集体,团结同事,在本行业、系统获得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2.“和谐友善”好邻里(20名):(1)模范遵守村社(小区)各项规定,爱护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小区(院落)环境整洁;(2)邻里团结,乐于助人,遇事谦让,关系融洽;(3)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邻里口碑好;(4)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出较大贡献,群众威信高。
    3.“文明有礼”好学生(20名):(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举止文明,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2)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排队候车,文明乘车,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大声喧哗,不在马路上玩耍追逐;(3)爱护公共设施、爱惜花草树木,珍惜粮食,节约用水用电,保护生态环境;(4)尊敬长辈、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守护家园”好卫士(10名):(1)忠于职守,文明公正执法,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2)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平安稳定;(3)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无有责投诉,无责任事故;(4)乐于奉献,热情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耐心解答各种问题,群众反响好,工作成效显著。
    5.“文明出行”好司机(10名):(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安全驾驶,不酒后开车、不接打移动电话、不超速行驶,三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2)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文明行车,礼让行人,不乱停乱放,不乱鸣笛,不往窗外扔杂物;(3)爱岗敬业,规范经营,始终保持车况车容良好,积极参加行业各种安全培训,自觉维护行业形象;(4)服务优质,诚实守信,无拒载、宰客等不良行为,无投诉记录;(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配合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类公益广告宣传等活动,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事迹者优先。
    6.“爱护环境”好店主(10名):(1)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区域卫生定期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保洁好,门店前卫生干净整洁,绿化美化达标;(2)模范遵守公共秩序,不乱写乱画、不乱搭乱建、不乱停乱放、不占道经营;(3)诚实守信,文明经营,模范遵守经营活动规范,维护经营场所秩序,具备良好的经营形象,无违法违章记录;(4)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7.“温暖城市”好义工(10名):(1)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社会责任意识强;(2)长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年均累计活动时间超过80小时以上;(3)具有参加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在创新推动社会管理、服务群众需求方面贡献突出,成绩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4)积极参加全区组织开展的环境美化、扶贫济困、关爱他人、文明劝导、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好。
    三、评选方式
    评选活动按照“基层推荐申报—牵头单位初审—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网络投票—审定公示—表彰宣传”的程序开展,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向牵头部门推荐初步人选,牵头部门初审后上报区文明办。
    1.“敬业奉献”好员工: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总工会、执法局、工信局、建设局、交通局、卫计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等部门负责,在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企业员工及供水供电、交通、医院、宾馆、税务、银行、电信等窗口行业服务人员中推荐。
    2.“和谐友善”好邻里:由乡镇、街道办负责,在辖区村(社区)居民群众中推荐。各乡镇、示范区至少推荐2名,街道办事处至少推荐4名以上。
    3.“文明有礼”好学生:由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市直)中小学生中推荐。
    4.“守护家园”好卫士:由区执法局牵头,区双拥办、工商局、公安分局、环保局、食药局、建设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负责,在驻地部队官兵、城管、工商、交警等执法人员中推荐。
    5.“文明出行”好司机: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运管局负责,在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司机中推荐。
    6.“爱护环境”好店主:由区执法局牵头,区工商局、爱卫办负责,在城区商业门店及流动摊主中推荐。
    7.“温暖城市”好义工:由区文明办牵头,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在全区公益协会、民间组织、义工和志愿者中推荐。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制定评选活动方案,成立评选机构,组织召开会议,全面启动崆峒区“文明市民”评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文明市民活动的意义、范围、评选条件,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
    2.推荐申报阶段(2016年6月1日-7月31日)。由各相关牵头单位负责,按照评选范围、评选类型和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民主推荐,层层遴选、张榜公示,按照1:2的比例,向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候选人。
    3.公示投票阶段(2016年7月31日至8月31日)。评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基层推荐人选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在区门户网、“崆峒宣传”等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对确定的候选人进行公众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召开评选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文明市民”候选人参评资格,确定100名“文明市民”。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区电视台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若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的,经核查审定后,情况属实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将在其他候选人中予以递补。
    4. 表彰宣传阶段(2016年9月-10月)。召开表彰会议,对评选出的100名“文明市民”进行表彰奖励。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文明市民”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推荐要求
    1.填写推荐表。各部门、各单位对确定的推荐候选人,按要求填写《崆峒区“文明市民”推荐表》(见附件1,A4纸正反打印)。并附本人获奖证书(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区级以上奖项)复印件一份。
    2.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推荐单位要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征求纪检、政法、卫计等部门的意见建议(见附件2),准确了解候选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发生过治安、刑事案件或“黄赌毒”、邪教问题等,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候选人为企业界人士(法人代表、主要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金融部门诚信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3.候选人简要事迹及照片。每名候选人提供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和500字左右的简介材料,1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5张工作或生活电子照片。
    4.报送时间。候选人资料及电子版务必于7月25日前报区文明办汇总。邮箱:plktqwxcb@163.com;联系人:杨丽霞,电话:8216367。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 “文明市民” 评选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弘扬社会新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区上成立由区文明办及各牵头单位组成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区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确保评选活动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
    2.统筹协调,密切合作。这次“文明市民”评选活动评选类型多、范围广,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牵总作用,认真做好初评初选工作,及时收集上报推荐材料。区文明办要加强协调沟通,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力争推出一批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文明市民”。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各类宣传媒介,改进宣传方式,讲究宣传实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区属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对各类先进人物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各类先进人物的风采,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附件:崆峒区“文明市民”评选推荐表 


                                                              平凉市崆峒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网站标识码:6208020001 ICP备案:陇ICP备11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