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领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防范打击境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五)负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游等管理工作;审核办理中国公民出入境手续;处理外国人违法、违章等活动。
(六)领导指挥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发现、控制、处置、侦查工作。
(九)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看守所、戒毒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及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转化工作,检查监督有关政策和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依法组织实施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工作。
(十二) 负责制定全区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负责分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三) 负责全区禁毒工作。
(十四)研究拟定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实施技术监督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有线通信专网、无线通信网、密码通信网的建设;负责维护全区公安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十六)在省、市、区“610”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防范、控制、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七)承担全区反恐工作任务。
(十八) 分析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分局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九)组织实施分局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分局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
组织开展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接受、处理群众电话报警、紧急求助和对人民警察的举报投诉;负责各类重大紧急信息的搜集、报送工作,收集分析、反馈、综合研判和上报各类公安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组织指挥对重大警情、事件及其他有关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研究突发性案件的处理对策,协助领导指挥各警种、各部门妥善处置重大案(事)件、抢险救灾等工作任务;负责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公安系统各种报表的统计、分析和局机关文档管理、保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分局互联网主页及公安信息网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公安理论研究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有线通信专网、无线通信网、密码通信网建设;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密码及各类加密设备的申领、配备、维修和管理;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查处涉及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案(事)件;负责大情报系统的建设与应运工作;负责公安外宣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秘书室、信息中心、机要通信室、“110”报警服务台4个室(中心)。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搜集、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意见和对策;负责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案件、事件的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工作;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配合处置、防范和打击破坏活动;对宗教中的反动势力、反动会道门和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侦控,掌握宗教活动情况;开展隐蔽力量建设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打击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
(三)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以责任区刑警队规范化为龙头,带动整体刑侦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参与刑事案件的侦破,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制止和处置涉枪、涉暴案件;及时发现、打击预谋犯罪、有组织犯罪、特别是黑社会黑势力犯罪;负责组织对逃犯的追捕工作;负责全局刑事技术工作;承担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负责刑事技术点的建设和刑事犯罪信息化建设;掌握、了解发案规律、作案特点,为刑侦和其他部门侦破案件提供技术、情报和信息支援;做好法医、毒化等技术工作;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提出侦破方案;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技防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下设直属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预审中队、解放路责任区刑警中队、南河道责任区刑警中队、柳湖责任区刑警中队、西大街责任区刑警中队、车站责任区刑警中队等8个中队(室)。
(四)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督管理大队、校园安全保卫大队)。
按照管辖负责涉及社会治安管理的刑事案件和有关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申办的管理,组织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制止和处置群体性闹事等突发性事件;管理公共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和民用枪支、警用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违禁物品;负责大型活动的治安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指导保安公司工作;及时收集社会治安信息,分析和掌握治安动态;负责治安灾害事故、非正常死亡的治安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下设治安管理中队、基层基础指导中队2个。
(五)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掌握分析全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并制定对策。
(六)户政科
贯彻执行国家户口管理政策法规,办理户口迁移和部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发放、使用、查验进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在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户口整顿、人口核对和户口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人口统计年报,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资料。指导、监督各派出所依法对重点人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监督帮教管理。指导、监督各派出所做好暂住人口、租赁房屋和实有人口管理。抓好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和管理,为基层派出所提供技术服务,及时为侦查破案提供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定期对派出所的各项户政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配合出入境部门做好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工作。深入开展户口管理调查研究,指导派出所切实加强实有人口管理,不断提高户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新形势下不断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七)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出入境证件申请的受理、审核,依法对入境人员实施住宿登记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境外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动态,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实施对不准出入境人员的查控,宣传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其他出入境管理工作。
(八)交通管理大队
下设十里铺、八里、草峰中队、车管分所。
(九)政工科
负责全局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党建、人事调配、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与警衔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做好民警的考察、任免、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公安内宣工作;协助做好全局党、团、工、妇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制定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协调配合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抗法袭警、阻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不法侵害行为;办理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公安机关交办的督察事项;
(十一)纪检监察室
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指导、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遵守和执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审理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十二)法制室
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定和制度;指导、监督、检查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级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宣传工作。
(十三)信访室
登记、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十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管理、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财务工作;申报、分配、管理全区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及使用情况;负责本局机关的行政财务、房产、基建、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机关的后勤行政事务、车辆调配、环境卫生、生活的服务;负责管理、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装备和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各种公安装备标准及物资分配;负责本局机关的物资装备。
(十五)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掌握全区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担负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和领导批办的其他经济犯罪案件;做好有关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与检、法、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及金融机构协作和配合,建立完善的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案件的协作机制。
(十六)禁毒大队
组织、指导、参与全区禁吸戒毒和禁种铲毒工作,依法查处吸食、注射毒品违法人员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参与全区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侦查、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跨县区、跨市州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侦破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根据全区毒情形势,适时组织开展禁毒专项行动;依法收缴毒品、毒资及其他非法所得;负责全区吸毒检测工作;指导全区公安禁毒队伍的建设、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七)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负责城区的道路交通管理、交通秩序的维护,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在重大警务和勤务活动中实行交通管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维护辖区内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治安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维护交通秩序;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纠查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交通事故处警中队、交通违法处理中队。
(十八)派出所设置
城镇设置东郊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南河道派出所、柳湖派出所、新民路派出所、东大街派出所、西大街派出所、车站派出所、四十里铺派出所、崆峒派出所、交通治安派出所等11个派出所。 交通治安派出所。
农村设置白水派出所、花所派出所、草峰派出所、大寨派出所、峡门派出所、安国派出所、大秦派出所、白庙派出所、寨河派出所、崆峒山派出所等10个派出所。
(十九)崆峒区看守所
依法对在押的人犯实行武装看守及管理;负责对判处死缓、无期或有期徒刑的人犯依法办理投劳移送手续;对依法判处释放的人犯,根据法院、检察院或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出所手续,对判处死刑的人犯,按高院的死刑裁决书交付执行。
(二十)崆峒区戒毒所
负责对吸食、注射和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
(二十一)崆峒区行政拘留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和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被拘留人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法制、道德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参加适当的劳动,对被拘留人员提出的申诉、检举、揭发材料和控告治安拘留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材料及时上交上级主管单位或者有关领导处理,搞好被拘留人的生活管理和防疫、防病工作。
(二十二)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禁毒宣传和禁贩、禁吸、禁种、禁制工作;开展禁毒调查研究,及时分析掌握全区毒情动向和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全区强制戒毒所的规范管理;组织指导“无毒县区”、“无毒街道乡镇”的创建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主办:中共崆峒区委 365bet中文网址
承办:崆峒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933-8215257 邮箱:wwwgsk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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