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平凉市崆峒区农牧局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东路74号 办公电话:0933-4163333 单位名称:办公室、业务科、财务审计科。 内设科室:平凉市崆峒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平凉市崆峒区种子管理站、平凉市崆峒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平凉市崆峒区农机监理站、平凉市崆峒区农业经营管理站、平凉市崆峒区农业机械化学校、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崆峒区分校、平凉市崆峒区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平凉市崆峒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平凉市崆峒区蔬菜工作站。

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农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全区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三)指导全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规模化生产。
  (四)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新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九)拟订全区畜牧业、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饲料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饲料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动物(除野生动物外)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官方兽医、职业兽医管理工作;承办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二)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三)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六)负责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制定并实施全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十七)指导农用耕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八)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制定全区农业利用外资规划,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十九)负责农业系统各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农牧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系统项目资金和正常经费审计事项;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业务科
  拟订全区种植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种植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化肥、农药、种子(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工作;承办区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验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及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建设;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布局和政策建议;组织农业方面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指导一村一品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疫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标准化发展工作;负责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工作,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农业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发展规划、计划;参与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指导农业和农民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对外宣传,协调组织农产品展览、展销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管理,综合农情信息;预测并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农业对外开放政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拟订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发展生态农业;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农村节能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和审计;对法律、法规规定或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三、事业单位
  (一)平凉市崆峒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二)平凉市崆峒区种子管理站
  (三)平凉市崆峒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四)平凉市崆峒区农机监理站
  (五)平凉市崆峒区农业经营管理站
  (六)平凉市崆峒区农业机械化学校
  (七)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崆峒区分校
  (八)平凉市崆峒区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九)平凉市崆峒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十)平凉市崆峒区蔬菜工作站

主办:中共崆峒区委 365bet中文网址

承办:崆峒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933-8215257   邮箱:wwwgsk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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