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的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依法监督实施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对本地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污染减排目标;推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清洁生产与环保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协调工作。
(三)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区自然生态保护政策性措施和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本区新建的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设及申报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上报跨省、区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或上报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解决辖区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及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组织编报崆峒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六)组织、监督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污染源限期治理、“三同时”现场检查、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等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核准建设项目试产;监督本辖区内执行国家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承办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经营许可证;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各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生态农业建设。
(七)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督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按国家规定对放射性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组织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
(一)平凉市崆峒区环境监察大队
(二)平凉市崆峒区四十里铺环境保护所
(三)平凉市崆峒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所
(四)平凉市崆峒区崆峒环境保护所
(五)平凉市崆峒区草峰环境保护所
(六)平凉市崆峒区环境监测站
主办:中共崆峒区委 365bet中文网址
承办:崆峒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933-8215257 邮箱:wwwgskt@163.com
Copyright ? 2010 www.jshl00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6208020001 ICP备案:陇ICP备11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