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中共崆峒区委和民盟平凉市委员会重大部署在我区民盟组织中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负责民盟崆峒区委会大会、委员会、主委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民盟崆峒区委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区民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机关建设、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做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推荐工作。
(六)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统战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与有关民盟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七)负责宣传教育工作,鼓励盟员岗位建功;发挥盟员的优势,开展社会服务。
(八)负责民盟崆峒区委会机关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民盟崆峒区委会的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